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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2002年以后中国文艺的基因(第5页)

再后来,我到外地,凡见书法,常看良久。观看得多了,发现一种情况——地方的书法家,水平未必全在北京卖价很高的书法人物之下;而民间藏龙卧虎,有些人物虽无“家”的名号,笔墨功力却毫不逊于“家”们。

一次,在某省景地,见一七十余岁老人,秃顶,白髯及胸,戴花镜,面前置一折叠小桌,危坐于旧硬椅上,持小毫蘸“金液”,正往一柄黑扇上写《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问:“写一幅扇面多少钱?”

答曰:“若像这般字数较多,二十元。”

又问:“若字数少呢?”

答:“十元。”

再问:“若只要求写一个字呢?”

答:“确实有人只喜欢写一个字,那就看着给呗,三五元多谢了,一两元也知足。”

桌上有写好的几柄扇子,逐一展看,但见各种字体,几乎都写到了。古人所论,于字中也都有体现。

“老先生从事过哪一行业呢?”

“六十岁前当过农村小学校长。”

“爱好书法有多少年了呢?”

“我今年七十三了,十一二岁开始练字,未曾间断。从前买不起宣纸,蘸水在旧报纸上写。如今眼花了,写小楷吃力了。”

“一天能挣多少钱呢?”

“百八十元总能挣到的。老百姓的日子,多一百元少一百元,区别挺大的。我靠写字,供我孙女上大学。她毕业后,不想再写了。也不仅仅是为每天在这儿挣百八十元钱。我在这里也是一景,连日不来,景区的人会到家里去接我。老了老了,不料忽然就出了名了,市里要发展我为老会员呢,不喜欢有那么种名号了。但书法它是中国文化传统呀,我写的字人人说好,证明咱们中国的文化传统有魅力嘛!自己也起到了传播的作用,是我一种高兴……”

听了老先生的几番话,感慨良多——中国也大,人稠地广,盖文艺人物,自古便分在“庙堂”与在民间两类。“庙”非庙,“堂”非堂,“体制”内外而已。又——自古便有由“庙堂”而自愿或不自愿地触入民间的;也有千方百计、费尽心机非从民间跻身于“庙堂”不可的。宁肯始终做民间一分子者,真的参透“名利”二字之人,从来是不多的。而艺术作品的水平,也由而标准不同。若老先生亦书法“庙堂”中人,他的字肯定该是另一种价无疑。但以他那书法的功底而论,不要说若欧阳修或苏轼在世,必然大为欣赏,即使张怀瓘见了,也不至于言语轻慢的吧——这世界对于民间和“庙堂”,真是一向不平等。

我有一位不曾谋过面的老读者,是山西运城下辖某县人氏,退休前是县中学校长,也是位民间的书法长者。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近八十岁时,事业有成的学生们出于敬爱,将其以往所写的书法中的精品结成几册字帖出版了,他寄给了我一套。从楷书到行书、草书,各写体几乎都写到了。

那时的我,对书法已有了些了解,自认为不再是“隔山”之人了——钦佩由衷。

后来,听说有人找到他,要做他的经纪人,将其字帖包销向小学、中学。

他说政府明明已三令五申地禁止向中小学兜售所谓“教辅”,坚拒了。

对方以“弘扬国粹”之语相劝。

则又言:“我于民间弘扬了半个多世纪了,很对得起国粹了,不劳动员了。”

后来的后来,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政协文艺组,有委员质疑:“书法是艺术吗?”

斯时,书法、古玩、玉物与“雅腐”“雅贿”的干系,真真假假的传言已较多。

该委员的质疑,分明有感而发。

他的质疑,我内心里其实也有。只不过觉得自己还得多想想再表态,故未参与那一话题。

不久我在一个地级市抽空观看了一次书法展。虽是地级市,虽是开展的第三天,观看的人却仍不少。

出于好奇,与他们攀谈起来。他们说自己都是县“书协”会员,组团自费而来,为的是提高水平。

此后,我对书法的观点,又改变了一次。并且,大约会是不变的观点了。

我的观点如下:

一、汉字乃全世界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对日、韩两国文字的形成产生巨大影响。故,不惟中国有书法,日、韩两国也有书法及书法家。

二、若从日、韩两国文字中排除汉字成分,仅保留两国独创性的那部分文字,便只能变形为美术字,断形成不了书法。该两国也便如别国一样,不会有什么书法家了。

三、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日、韩两国的书法,如中国书法一样,皆以汉字为书写对象,并不夹杂自创字。若夹杂之,风格气质极难一致。故该两国的书法家,对中国古诗句和儒家经典语录,亦较熟知一些。有人甚而由于热爱汉字、书法,在本国渐成中国儒学的学者,且获尊敬。近年,韩国亦产生了韩文字书法现象,我亲见过两三幅,每幅五六字而已,估计写多了甚难,行书、草书效果将会怎样,没见过,不得而知。日本是否也有只写本国自创字而成书法家的人物,亦不了解。若两国都有那等获得公认的书法家了,那么许多国家的文字当然也可以不仅变形为美术字,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形成书法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乐见其成。但估计,非是百年内会产生的人类文字现象。

四、在全人类的文字现象中,唯汉字的书写演变出了书法,并且使日、韩两国也有了书法家,又并且由书法而传播了中国文化,在许多国家还有人大为青睐,这毕竟是汉字的光荣,是当之无愧的国粹。

五、书法到底算不算是艺术呢?

我想,肯定与否定,各有几分道理。

如果否定其为艺术,并非毫无理由,比如,歌唱家还要有嗓音之天赋,舞蹈家还要有身材之天赋,而书法家是最无须天赋可言的“家”。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先决条件是其创造性,“创造”即从无到有,雷同为大忌。别种艺术虽也不乏雷同现象,但以书法之雷同为最。这乃因为,它根本无法摆脱汉字之“有”,只能永远“照葫芦画瓢”。离开了汉字这个“葫芦”,书法便不存在。而这与以汉字写诗、以七音阶谱曲是不同的。区别在于,诗与曲非是字与音阶的临摹,而书法的功底恰在于临摹。它仅仅是字的变,很难说是靠字进行的完全创造的产物;若非说也是创造,则古人在字形变化上早已创造出了既定成果,后来者多为继承者,创新的空间极为有限矣,未闻现当代人谁又创造出了新字体而获普遍认同;什么楷体、魏体、帝王体,凡那一笔一画写来的,确乎等于写得漂亮的毛笔字;所谓“自成一体”或“一家”,也还是用毛笔写字的“一体”“一家”,与画家的风格流派不能同日而语;于是追求“险绝”者,字不像字,只有自己认识,便也只能孤芳自赏……否定的理由还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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