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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第7页)

可不可以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合格后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在这里是“必须”的含义;同时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都有既然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就应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观点;这种观点是对劳动法的曲解。这种人为地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割裂开来的做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订立劳动合同不是想订就订,想不订就不订,想什么时候订就什么时候订,而是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工在原单位转岗或续约时,单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的吗?

这种情况下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针对的对象是新录用的职工,对于非新录用的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仅是劳动合同的任意性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限制约定试用期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变更工作岗位的,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因为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而不论工作岗位是否变化。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满后能否辞退?

根据《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部发〔1995〕16号,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试用期内患病,医疗期超过试用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享受的医疗期也是试用期内的,所以医疗期满时,时间虽然已超过试用期,若本人身体仍不符合录用条件,须解除,应按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规定办理。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在按这一规定具体操作时需要注意一个细节,就是对于书面终止通知应注意通知送达证据的保存。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的时候便让员工在入职声明或员工简历中书面确认接收公司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那么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通过快递方式(最好是EMS)邮寄通知并保存邮寄单,证明公司依法终止与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避免陷入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

另外,用人单位最好向所在地劳动部门咨询如何处理,如果有用人单位咨询过的记录,将来该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时,也会减少一些后续麻烦。

学历造假所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伪造学历证书,证明自己符合用人单位的学历要求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欺诈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该员工离开。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效力更高?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法第十九条也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因此,集体合同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签订的。从职工一方来看,集体协商代表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能够代表本单位全体职工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做出意思表示。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有最低标准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因此,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两个“不得低于”的标准为原则,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除了劳动合同的约束之外,通过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更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基本权利。

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吗?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即为双方的签约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则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因此,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上。由此可知,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对此,我国工会法也有类似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如何签订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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