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跟他说起我的故国、前朝和机巧的文人。是康熙年间,皇帝下江南,见到门泊东吴万里船的景象,随口问道:“这条河上有多少条船?”擅玩花头的文臣答,“两条,一条为名,一条为利。”
再好的故事,脱离了母语的环境,就丧失了原味。红鼻子耸耸肩,表示听不懂,而女荷官闻声转头瞧了我一眼,很纯正的东方面孔,即使鼻梁到下巴的弧度如欧洲人般完美无缺。我试探地对她说起中文:“熙熙攘攘,皆为利来。”这是无法用西班牙语翻译得尽兴的,我真正的语言。
这一池子人,挽起了胳膊输红了眼,都是为了一个利字。那条河上实则只有一条船,求名也是为了利,何况是此地,理智放两旁,利字摆中间,众生百态,尽在其中。
“要牌吗?”她回我以西班牙语。我谢却,她便收回目光,做回面无表情的荷官。可这已足够我微笑回味,即便巴萨输球了我也如此。
我打听到她是倒班轮休制,下班是在晚间六时,就端了啤酒在楼道口等。不多时她就出来了,白衬衫,银项链,长发盘起来,全都藏进贝雷帽里,看上去像个漂亮倜傥的公子哥儿。我从暗光里走近她:“嗨,一起喝一杯?”
我说的是中文,啊,但愿她也是。但她不,淡薄地看着我,仍是西班牙语:“你是惟一一个立刻收手不赌的人。”
“我想赌,但我更懂得恋战者必是输家。”我轻松地把马甲甩上肩头,力求使自己潇洒点,“在我的祖国,我喜欢的歌星有一首歌叫《我会知道几时要退》。”
努力用轻描淡写来掩饰我的慌乱,她断然不会喜欢愣头青,从容不迫些,大约更能赢得她的关注。但她仍然只是很无谓地看着我,很淡很淡地笑了笑,走开了。
【4】
我不想错过她,追上去想说点儿什么,但我发现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她穿过人群,走向海滩。
夕阳下的海滩上,凉伞一朵朵地撑开着,空气中漂浮着咖啡香,蔚蓝海水温柔地拍打着海岸。我注视着她独行的背影,没来由地觉得很感动,不知名的女郎啊,秋天的傍晚是用来与你散步的,令我那么不虚此生。
她不作任何停留,向前方走去,那儿有一座大型车库。我喜上眉梢,她是要赶去附近的马拉加吗?这给了我极好的借口,我上去问:“可否载我一程?我想去看看毕加索。”
在西班牙租车很方便,但旅人搭顺风车也算寻常,她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如我所料,她把车开得又快又稳,跟赌场上那个强势的荷官并无不同。一路上我都想和她说话,但她一如既往波澜不起,连音乐都不听,我只好讪讪地去看窗外的风景。
西班牙多是红土地,漫山遍野野花招展,好一个暖秋。我歪在车里,盘算着抵达马拉加后,该予以她怎样的对白才能打动芳心,却仍一筹莫展。
苦心思虑时,目的地到了。她开的是一辆SUV,跳下车,看了看我,我赶紧道:“作为答谢,约您共进晚餐如何?”
“不,我还有事。”她说。
她不给我机会。若我是风月老手就好了,二话不说来硬的,扳过她的手腕,凶狠地带她去餐厅,嗖嗖嗖地点上一堆食物,强迫她吃——哦,我着迷于海盗般的行径,但她若不是玫瑰,我也做不成枪炮,眼睁睁地看她把车泊在路边,又进了一家小店买了柠檬茶和长条面包,车钥匙就串在那根不能弯曲的小指上,清脆脆地走在那年秋天金黄色的风里。
我为她着了魔,却连她姓甚名谁都一无所知,这未免太挫败。我找不到突破口,但心知不能弄丢了她,就又跟上了她。
小雨初停的城市很清新,大半个世纪前,也会有无数这样的时刻吧,毕加索放下画笔,下楼去喝燕麦粥。而我英俊的女郎在街巷中穿行,径直走到广场。
广场遍布露天咖啡座,火红的弗拉明戈舞很奔放,她置若罔闻,寻了一条长椅坐了,头轻轻靠在一旁毕加索铜像的臂弯,慢慢地拆开面包的牛皮纸包装。
我凝望着她,发傻不已,我的女郎,世界人口七十亿,为何惟独你是如此不可代替。正想走过去,本是纹丝不动的铜像忽然伸出手,揪了一块面包,三两下塞进嘴里。我这才意识到那是个卖艺人,欧洲城市常有这类活雕塑,他们会扮成各种造型,看起来跟雕像毫无二致,但会冷不丁地朝你眨眨眼,拍拍你的头,把你吓一跳。
我就近捡了一张桌子,点了咖啡和蛋糕,静静观望他们。铜像是她的恋人吧,她和他分享着一杯柠檬茶,一人一口面包,偶尔交谈几句——一看就是极安然笃定的情侣,用不着互诉衷肠就明了彼此,劳累一天后,依靠着吹吹风。
啊,她是有恋人的,而我竟惊觉自己不是太难过。啊我的她是有恋人的,我无非是她偶遇的路人甲,但不晓得为什么,我竟真的认为自己不难过。咖啡很香醇,我喝完一杯又一杯,看到铜像从脚边硕大的背包里摸出两个踏板,看似漫不经心地往脚下一丢。她蹲下来,拉开背包,取出吉他,拨弄了几下,铜像跟着她的节拍踩跺着踏板,旋律很熟,是《月亮之子》。
“告诉我银色的月亮,你打算如何对待一个皮肤醒目的小孩;告诉我银色的月亮,你打算如何对待一个皮肤醒目的小孩……”
橙色的夕阳淡去,月光中,他们在唱歌。
【5】
她的吉他弹得很出色,铜像微微扬着头唱歌,是很迷人的烟嗓。歌声奇异地既欢快又凄凉,在广场一角,唱得余音绕梁,很快就吸引了听众聚拢过来,接二连三地将零钱掷进地上的礼帽里。
我爱慕的女郎是荷官,她爱慕的恋人是流浪歌手,他们在初秋的广场上唱着歌,如花似玉的一双人。我听着这些那些西班牙民歌,竟恍然像是回到了五年前的北京之夏。
那时我还在中国读语言班,每个清晨骑单车到建外SOHO的培训机构上课,老师是个穿旗袍的圆脸女人,常在教室里摆一盆绿萝。我们是小班,才十个学生,坐我右手边的女孩大我5岁,念大四,学的是戏剧专业,每到周末就邀请我陪她去看小剧场的演出。
不上课的假日,我很无聊,她也是,我们一度走得很近,几乎像在谈恋爱。她爱穿红裙子,我的单车驮着她四处去找小吃,她提着裙摆,要很小心才不使它卷入车轮。在夏日街,她的小腿光洁如玉,脚踝处系了一颗铃铛,一下一下地响着,颇为撩人,令我有时疑心自己会喜欢上她。
……但我不曾。我知道爱是另一回事,因为五年后,我相逢了这女郎。
她在恋人面前一改冷漠自持的荷官形象,时时大笑阔朗,鼻子皱起来,像只很有趣的沙皮狗。顾盼间更是俊逸神飞,衬得铜像双目黯淡,让我的心倏忽一惊。
她的恋人是看不见的。
他的举止比常人迟缓,起先我以为是他与生俱来的慢条斯理,但不是的。细心打量就可看出,他两眼皆盲,在涂满了古铜色油彩的面容下,他的世界一团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