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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航(第4页)

家里总被母亲收拾得纤尘不染,更显出她终日寂寞。他一有空就陪母亲待着,母亲很喜爱翻阅收藏类画报,他一买就是一大摞。但这天他回到家,母亲走了,她只带走了几件换洗衣物,她的烛台、棉衣和珍宝全都安在。

他是母亲最看重的珍宝,但她把他留下了,身无长物地上路。

9

父亲将母亲的行为斥为抛夫别子——他风尘仆仆归来,却撞见一把锁,桌子上躺着她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他想她一定是疯了,他是不会让患难与共的原配下堂的,她怎么就是不懂?他在外面的事都尽量瞒着她,她很少问,问起来他也不承认,他是想维系这个家的,也想好好过日子,可她走了,义无反顾。

七情六欲,三心二意,五味杂陈,百感交集,面对儿子的冷漠,四十五岁的秦振东内心风起云涌:“我会对她好,我也没想过要离婚,还想要我怎么样?”

那是父辈们的事,他不能怎么样。陈思明啊,和秦振东是一样的吗。一剑穿心是杀人,凌迟就不是吗。他退到书房,翻起了《黄金城》的剧本,父亲隔着门,咳嗽了一声说:“……你母亲是基督徒,不会闹自杀,别担心。”

他戴上耳塞,把剧本通读了一遍,用红笔把自己的戏份圈出来。观众总期待看到善恶有报大快人心,但在生活中,志得意满的是他父亲这种人,愉悦地享受财富带来的好处,锦衣玉食至尊VIP,更不缺年轻貌美的女人坐上膝头,发妻出走,将很快被他抛诸脑后,没有任何牵扯——合乎逻辑之外,却在情理自私当中。

爱情的消亡统统是杀人诛心,母亲弃城逃走,虎口脱险。可他不是秦振东,也不是陈思明,他绝不善罢甘休。

《黄金城》开机前三天,他自动走失,雇了一辆小面包车,走遍越南会安。

他小时候,家里状况稍好,母亲就带他去吃牛肉河粉。在越南,它被称为Pho,他太久没能重温这美妙滋味了,战火无情,连牛肉河粉都日渐失传了,次等的味道令人沮丧。

母亲说以往越南的稻米一年有四次好收成,但如今越南本土贫瘠苍白。他坐在露天餐厅,遥望长堤上推着脚踏车经过的女孩子,终于打听到母亲的下落。

私人侦探给他的酒店寄来了国际信函。Fanny?Bodega,女,四十四岁,法国籍,十一岁后常住越南,三十二岁随夫移居中国。四十一岁回到圣马洛,经营一家越南餐厅。一周前预订圣马洛到巴黎火车票一张,并将由巴黎飞往伦敦,所行目的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卖掉珠宝做点小本营生,挺好。

他是在抵达会安七天后才想通,母亲没来越南,便只会在圣马洛。越南是他的出生地,是他记忆中的温柔,但母亲的故乡在遥远的圣马洛。

10

他赶往胡志明市,订了最快一趟飞伦敦的机票。

母亲走后,有个黄昏,他在街边等红绿灯,一个男人在他前面举着电话抱怨:“只要岳飞对自己说:‘去他妈的,老子不伺候赵构那孙子了。’金丝燕对自己说:‘去他妈的,老子找地方随便住住,不筑窝了。’我对自己说:‘去他妈的,老子认怂,不在北京待了,回老家小县城考个公务员。’我们就都解脱了你说是吧?”

一个人要说服自己有什么难的呢?陈思明说过:“我说分手,她答应了,答应完了往死里诅咒我,但下班回来看到她还在给我做饭,手抖抖索索,连煤气灶都打不着,我一端起碗,她立刻就笑开了花,我就吃不下去了,放下碗想,这个手,还是分不了。”

即便已生异心,仍能举案齐眉。石南生性散漫,但很依顺陈思明,把他当自家男人看待,不愿给他任何负担。他想到四年前,他在杭州拍广告,他们去探班,为一点点小事吵架,他跑前跑后地说软话,最后两人和好了,在断桥边拥抱着看烟雨朦胧的西湖,他在一旁打着伞看他们,别开脸去。

我会想起那个女孩子,你也会想起那时的她吗?真的,不执著,就没那么多桎梏,陈思明,别闹了,别再伤她的心。他呆在路边,错过了好几趟红绿灯的转换,随后招一招手,拦下刚下客的出租车,对自己说了句:“去他妈的中国人。”

在电影里,他演配角,充当小角色,衬托主角的英明神武盖世无双,可在生活里,他不乐意再这样。

故乡白云天涯,屋前金盏花。他要回越南会安去找母亲,他哪儿都不去。他也没料到,路人的满腹牢骚竟是他的当头棒喝,神启一般指引他掉转方向——够了,受够了,他要清风两袖上路去。

在首都国际机场,他扔掉了手机卡。没人能找着他了,父亲、陈思明、石南和剧组,都找不到他了。剧组应该会找父亲麻烦,他签订了合约,违约金是很庞大的数字。也好,该让父亲破点儿财了,他休想全身而退,休想。

他带走了《黄金城》的剧本,盗墓历险,旧瓶装新酒,不稀奇的题材。跟金钱相关的故事总会轻而易举地动摇人们的原则和信念,哪怕惊扰了亡灵,带走了财富,仍是额手相庆的人间正道。他在三万英尺的高空冷静地看他的台词,不期然想到母亲诉说拍卖图录上烛台时的神情,她说:“圆明园。”

没了圆明园,仍有颐和园,恭王府,什刹海。有的人仍能毫发无伤,坐享财产,富足逍遥;也有的人离去了,在小胡同里过活,打着蒲扇晒着太阳,闲坐时偶然说一桩宫中旧事;更多的人在际遇中浮沉,对前尘往事闭口不言。

他不演《黄金城》了。帝王享有特权,便以为身外物都带得走,是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非要带去不可,还得带走最好的。可他失了算,他想入土为安,但后人偏偏要让他不得安宁,更可恶的是,还有一大帮人拍手叫好。

他不演这部戏。

11

他在伦敦住了四天,母亲就来了。

在拍卖现场,他见到了那只鹤踏龟背的烛台。母亲一再举牌,对它志在必得。他坐在最后一排,衣领竖起,他早该猜到母亲来伦敦的用意。

办手续时,他轻轻站在母亲身后,用法语和她打招呼。其后他便得知,它是母亲变卖帮父亲还债的珍宝之一,源自母亲幼时的回忆,一家三口住在圣马洛海边,屋子建在悬崖边上,玻璃墙外面就是蔚蓝大海,入夜时在露台上点灯喝酒,观望鲸鱼成群回归。

他的外祖父过世半个月后,外祖母晾衣服时,从阳台摔了下去。但母亲坚持认为,他外祖母是故意的,如果你不在了,我也可以不在了。至于孩子……不,他们有自己的路,他们只属于他们自己。

三十多年后,母亲步入他外祖母的后尘。他家的女人全是宁为玉碎的烈性子,但外祖母要美满得多,父亲还活着,却失去了记忆价值,外祖父死去了,还揣在心窝里暖着,母亲笑:“我不想再知道他和别人怎样,半点都听不得也看不得。我没别的事想做,只想回法国,就回来了。就这样。”

人生除死无大事,母亲四十四岁了,生命中已然不仅仅只在意那个叫爱情的东西。她跟他父亲是能过下去,可她要的,是心平气和。

他消失,也只因为,他不想看到一些人。是好是歹,他都不敢再让自己知道。在《黄金城》里,他演爱慕女主角M的异族人,但M是J的,他拼尽力气也得不到,当J和M纵马归去,他跌坐在齐腰深的草丛里,狠命扯着青草。

而下一个镜头,是他在扯着自己的头发。初相见时,不羁的草原青年一头长发在风中飞扬,落幕时,他两鬓斑白,垂垂老矣。

好多人都有过一段丢脸的爱情,丧失尊严和自我,苦苦哀求苦苦追问,做尽傻事,然后在风霜里老去,永远都成不了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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