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已经有了动静。赵磊蹲在地上,对着镜子系武装带,他的眼下挂着两道淡淡的青黑,像是用马克笔描过似的。王超嘴里叼着牙刷,含混不清地哼着跑调的军歌,手里还翻着本《刑事诉讼法》,书页被口水洇出了一小块皱痕。
我抓了片昨晚剩下的全麦面包塞进嘴里,面包干得剌嗓子,就着冷水咽下去时,差点呛得咳嗽。背上书包的瞬间,肩膀明显往下沉了沉——里面装着《治安管理学》《刑事诉讼法》《现场勘察实务》三本厚书,还有笔记本和法条汇编,沉甸甸的,像是驮了块半大的石头。这大概是我们警校学子独有的“晨间勋章”,掂一掂分量,就知道今天的硬仗有多难打。
走出宿舍楼时,晨光正顺着教学楼的檐角往下淌,把路面染成一片金晃晃的暖黄。路上已经攒了不少和我一样的同学,大家的步伐都透着股急匆匆的赶劲,书包带被书本压得微微下沉,在肩膀上勒出浅浅的红痕。有人手里捏着打印的知识点卡片,边走边念念有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行政复议期限”之类的术语,像撒豆子似的落在晨露未干的草地上。
“明森!”赵磊从后面追上来,他的运动鞋踩在水洼里,溅起的泥点落在裤腿上,“昨晚看到几点?《刑事诉讼法》那章的证据规则,我看了三遍,还是没搞懂‘毒树之果’到底啥意思。”
“差不多一点吧。”我苦笑了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那块,什么情况下‘瑕疵证据’能补正,什么情况下直接排除,绕得我头都晕了。明明每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就像看天书。”
赵磊叹了口气,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镜片上还沾着点昨晚的睫毛膏印——他熬夜时总爱揉眼睛,睫毛膏难免蹭上去。“可不是嘛,”他翻开笔记本,上面用红笔标着密密麻麻的问号,“就说搜查证吧,紧急情况下可以无证搜查,但‘紧急情况’怎么界定?课本上说‘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可实践中怎么判断?总不能等嫌疑人真动了刀子才算数吧?”
我们并肩往教学楼走,晨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像两条拖在地上的蓝布带子。教学楼的走廊里飘着股奇怪的味道,是速溶咖啡的焦香混着风油精的刺鼻味,这是期末复习季特有的气息,闻着就让人精神一紧。教室里已经坐了大半的人,翻书声、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还有偶尔响起的低声讨论,像一锅正在慢慢沸腾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八点整,《治安管理学》的李老师准时走进教室。他大概五十岁上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上的警服永远熨得笔挺,连袖口的纽扣都扣得严丝合缝。他没带课本,只捏着支粉笔,在黑板上写下“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几个字,粉笔划过黑板的“吱呀”声,瞬间让教室里的私语都停了。
“治安管理,看着是管打架斗殴、噪音扰民这些‘小事’,”李老师转过身,目光扫过我们,“但你们记住,群众的事,从来没有小事。你处理的一起邻里纠纷,可能关系到一个社区的安宁;你调解的一次家庭矛盾,可能避免一场悲剧。”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种沉稳的力量,像投入湖面的石子,在每个人心里荡开圈圈涟漪。PPT上开始播放案例:某小区因为广场舞噪音引发冲突,广场舞队和居民差点动了手;某菜市场摊贩占道经营,消防车进不去,差点耽误了救火……这些看似琐碎的事,被李老师拆解开来,里面全是治安管理的门道。
“处理这类问题,不能光靠罚款、警告这些硬手段。”李老师指着PPT里的照片,照片上一个民警正蹲在地上,和占道经营的老奶奶说话,手里还帮着整理菜摊,“看到没?这位老民警,处理了二十年占道经营,从来没跟人红过脸。他的办法是帮摊贩找合适的位置,跟市场管理方协调摊位,甚至帮着吆喝卖菜。法律是底线,但人心是活的。”
我握着笔的手几乎没停过,笔记本上很快记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偶尔抬头时,总能看到李老师的手指在PPT上的案例间游走,那些枯燥的条文,突然就有了血肉——原来“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是句空话,是面对醉酒闹事的人,先给他倒杯热水再问话;“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也不是套话,是对初次违法的未成年人,联系家长和学校一起帮教,而不是简单开张罚单。
课间休息时,后排突然传来争论声。两个同学为“流浪犬管理”吵了起来,一个说“必须严格收容,免得伤人”,另一个说“太不人道,应该先找主人再绝育”。李老师没走,就站在教室后面听着,等争论得差不多了,才慢悠悠地开口:“你们说得都有道理。但别忘了,治安管理的核心是‘平衡’——既要保护居民不被犬只伤害,也要尽可能保障动物福利,还要考虑社区的实际条件。这就像走钢丝,偏左偏右都不行。”
第二节上课铃响时,我的笔记本上又多了几行字:“治安管理=法律底线+人情温度+实际条件”。这大概就是李老师说的“专业”,藏在每一个具体的判断和选择里。
第二节是《刑事诉讼法》,授课的赵教授是出了名的“铁面”。他走进教室时,手里捏着本厚厚的法典,往讲台上一放,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整个教室瞬间安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今天讲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赵教授推了推眼镜,镜片后的目光锐利得像手术刀,“这是刑诉的灵魂,也是你们将来办案的生命线。记不住别的没关系,这条必须刻在骨子里。”
他没先讲法条,而是放了段纪录片。画面里是十几年前的一个案子:侦查人员没有搜查证,就闯进嫌疑人家中,翻出了据说作案用的刀具。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出“证据非法”,要求排除。最后,法院真的排除了这把刀,因为“无证搜查不符合法定程序”。
“就因为没开那张纸,真凶就放跑了?”前排一个男生忍不住问道,语气里满是不解。
赵教授没直接回答,而是又放了另一个案子。这个案子里,侦查人员为了逼供,把嫌疑人关在小黑屋里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最后嫌疑人“招供”了。后来真凶落网,才发现是屈打成招。“你们看,”赵教授指着屏幕上那个被冤枉的人,他出狱时头发都白了,对着镜头反复说“我没做”,“这就是不遵守程序的代价。今天你可以因为‘他像坏人’就跳过程序,明天就可能因为‘他得罪了你’就伪造证据。程序正义是一道坎,跨过去,可能放过个别坏人;跨不过去,就会冤枉更多好人。”
教室里鸦雀无声。我低头看着课本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那一行字,突然觉得它重得像块铅。赵教授又举了个例子:某刑警队抓到个盗窃嫌疑人,搜查时没开搜查证,但找到了赃物。队长觉得“人赃并获,程序小点瑕疵没事”,就把案子交了上去。结果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要求说明“为何无证搜查”。等他们补好手续,嫌疑人早就串供了,原本简单的案子,愣是拖成了疑难案。
“别觉得程序是累赘。”赵教授的声音带着点恨铁不成钢,“那是前辈们用无数教训筑起的防线。你们将来手里握着的是别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多一道程序,就多一分审慎;多一分审慎,就少一分遗憾。”
我在笔记本上画了个大大的感叹号,旁边写着:“程序不是束缚,是保护——保护嫌疑人,也保护自己。”这大概就是法理的第一重意涵:权力越大,缰绳就得越紧。
中午十二点,下课铃像是救赎的号角。我和赵磊冲进食堂,端着餐盘找了个角落坐下,扒拉两口饭就赶紧掏出法条汇编。他啃着馒头问我:“下午现场勘察课,王教官会不会带我们去看真的案发现场照片?我听说他以前是刑科所的,手里有不少干货。”
“大概率会。”我喝了口紫菜蛋花汤,烫得舌头直伸,“上次他说,现场勘察最忌讳‘先入为主’,看到血迹就觉得是他杀,看到遗书就觉得是自杀,好多冤案就是这么来的。”
赵磊点点头,突然压低声音:“我叔在派出所当所长,他说有次处理个坠楼案,一开始都以为是意外,后来勘察现场时,发现窗台上有半个不属于死者的脚印,最后查出是被人推下去的。你说,要是当时没注意那个脚印,不就成悬案了?”
我们吃得飞快,半小时就解决了午饭。回教室的路上,看到不少同学趴在桌上补觉,脸上还压着课本的印子。我也趴在胳膊上眯了二十分钟,脑子里全是“非法证据”“程序正义”这些词在打转,睡得并不安稳。
下午两点,现场勘察课的王教官踩着点走进教室。他穿着件深蓝色夹克,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小臂上一道浅浅的疤痕——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年轻时勘察现场,被碎玻璃划的。
“今天带你们看个‘经典现场’。”王教官打开投影仪,屏幕上出现一张卧室的照片:床头柜上放着半杯牛奶,杯子边缘有口红印;地上散落着几件衣服,有男式衬衫,也有女式连衣裙;窗户开着道缝,窗台上有层薄灰……
“分组讨论,”王教官的声音带着股沙哑,“分析这可能是个什么场景,从哪里入手勘察。”
教室里瞬间炸开了锅。我和赵磊、王超、林晓分在一组,围着屏幕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口红印和男式衬衫,说明昨晚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王超指着照片,“衣服扔得乱七八糟,可能关系不一般。”
“牛奶没喝完,会不会是突然出事了?”林晓皱着眉,“比如接到紧急电话,或者听到什么动静?”
赵磊推了推眼镜,指着窗台:“窗台上有灰,但边缘有块地方特别干净,像是有人扒过。会不会是从窗户进来的?”
我盯着床头柜:“杯子是倒扣的,还是正放的?照片里看像是正放,但杯底好像有点湿——如果是喝完随手放下,不该有那么多水痕。”
讨论了十多分钟,我们汇总出几个疑点:牛奶杯的状态、窗台上的痕迹、男女衣物的品牌是否匹配(男式衬衫是名牌,女式连衣裙却很廉价)。王教官听完我们的分析,点点头:“不错,没漏掉关键细节。但有个地方你们没注意——”他放大照片的角落,那里有个不起眼的垃圾桶,“垃圾桶里有个撕碎的避孕套包装,这说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