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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和尼利五月份行了坚信礼。那时弗兰西差不多十四岁半,尼利则只比她小一岁。她穿着样式简朴的白棉布长裙,那是手艺堪比专业裁缝的茜茜给她做的,凯蒂也挤出了点儿钱来,给她买了双白色小羊皮鞋和白色的丝绸长筒袜。这也是弗兰西的第一双丝绸长袜。尼利那天穿的则是为父亲的葬礼买的那套黑西服。
这一带流传着一个传说:在坚信礼当天许下的三个愿望一定能够实现。这三个愿望里一个是要不可能实现的,一个是要自己努力就能实现的,第三个则是关于长大以后的。弗兰西的“不可能实现的愿望”是想让自己褐色的直发变成尼利那种卷曲的金发。她第二个愿望是想要自己说话的声音更好听,就像妈妈、伊薇和茜茜那样。第三个愿望是长大以后去环游世界。尼利也许了三个愿望:一、发大财;二、让成绩单上的分数更好;三、长大以后不像爸爸一样酗酒。
布鲁克林还有一条铁打不动的规矩:孩子们行坚信礼当天必须找个正规的摄影师拍照留念。凯蒂没钱送孩子们去拍照,就只能让恰好有台箱式照相机的弗洛西·加迪斯拍张快照凑合一下了。弗洛西让孩子们站在人行道边上,然后按下了快门,却没注意到刚好有辆有轨电车在曝光的瞬间缓缓驶过。后来她把这张快照放大、装框,当成坚信日礼物送给了弗兰西。
照片送来的时候恰好茜茜也在。凯蒂拿着照片,大家都凑到她背后一起看。弗兰西以前从来没照过相,这是她第一次看见自己在别人眼里的样子:照片上的她直愣愣地站在马路边上,背后就是臭水沟,裙摆被风吹得偏向了一边。尼利紧挨着她站着,比她高一头,穿着熨烫服帖的黑西装,看着既阔气又英俊。阳光斜照着周围的屋顶投下影子,尼利站的地方有太阳,他的脸拍得清晰又明亮,弗兰西则站在阴影里,拍出来的样子又暗又扎眼。两人背后就是路过的那辆电车,拍得模模糊糊的。
茜茜说:“我敢说全世界只有这么一张带有轨电车的坚信日留影。”
“这是张好照片,”凯蒂说,“他们这么站在大街上拍,看着比找摄影师站在纸壳子教堂布景前头拍自然多了。”她边说边把照片挂在壁炉顶上。
“尼利,你选的什么教名啊?”茜茜问。
“爸爸的名字。现在我的全名是科尼利厄斯·约翰·诺兰。”
“外科医生用这个名字倒是很合适。”凯蒂说。
“我用了妈妈的名字,”弗兰西煞有介事地说,“所以我的全名就是玛丽·弗兰西丝·凯瑟琳·诺兰了。”弗兰西等着妈妈评论,可妈妈却没说这名字很适合作家。
“凯蒂,你有没有约翰尼的照片?”茜茜问。
“没有,只有我们结婚那天的合影,你问这个干吗?”
“没啥事,就是想说时间过得可真快,不是吗?”
“是啊,”凯蒂叹了口气,“咱们也就只有这种事还能说得准了。”
行过坚信礼,弗兰西不用再去教会上课,她就把每天多出来的一小时自由时间都拿来写小说了。因为她想要向新来的英语老师佳恩达小姐证明自己的确知道美是什么。
父亲死后,弗兰西就不再写那种描绘鸟儿、树木或者以“我的……印象”为题的作文了。她思念父亲,就写起了关于他的小故事,想要证明虽然有诸多缺点,他却还是个好父亲,也是个善良的好人。她写了三篇这样的故事,可是都没有像以前一样得“A”,反而全都得了“C”。第四篇作文发回来之后,上面写了一行留言,叫她放学以后留一下。
其他孩子都回家了,教室里只有佳恩达小姐和弗兰西,还有那本巨大的字典。佳恩达小姐的桌子上摊着弗兰西最近的四篇作文。
“弗兰西丝,你的作文是怎么了?”佳恩达小姐问。
“我不知道。”
“你是我最好的学生之一,你的文章一向很漂亮,我也总是很喜欢看你的作文,可是最近这几篇……”她轻蔑地翻了翻。
“我检查过拼写的,而且也努力把字写得很工整了,而且—”
“我是说你写的题材怎么了。”
“您说过题材可以自己选的。”
“那也不该选贫困、饥饿和酗酒这些丑恶的题材。我们当然承认这样的事情存在,但是不应该拿它当写作的主题。”
“那应该拿什么当主题呢?”弗兰西下意识地顺着老师的话追问道。
“应该展开想象,在想象中寻找美。作家就像画家一样,必须一直以美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
“那什么是美呢?”
“我觉得济慈的话说得最恰当不过了—美就是真,真就是美。”
弗兰西鼓起勇气说道:“我写的故事都是真的。”
“说什么胡话!”佳恩达小姐突然发了火,然后她又换上了柔和些的语气继续说道,“这里说的‘真’,指的是比如星星永远挂在天上,太阳每天都会升起,人的真正高贵之处,慈母之爱或者对国家的热爱之类的东西。”她越说越含糊地下了结论。
“我明白了。”弗兰西答道。
佳恩达小姐继续说着,而弗兰西却在心里满怀怨愤地回敬着她的每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