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特殊的人们PARTTWOSPEES
Ⅴ
在我这位新客人到来之前,以及在艺术史学家协会在这里开博物馆之前,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人住在这栋房子里。工作日的下午,偶尔有小孩为了在朋友面前逞能,会从一楼的窗户爬进来,这让我也算是有了伴儿。有时候,我要是心情不错,还会给爬进来的孩子助助兴,要么砰地关上一扇门,要么摇晃一扇窗,吓得他们尖叫着往外爬,还会狼狈不堪地把自己给绊倒。
但是,我想念有合适的客人陪伴我的日子。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些人陪伴过我,但非常非常少,我爱他们。没了他们的陪伴,我现在每星期都得忍受一次强加给我的耻辱:忙碌的人群蜂拥而至,职员们还津津乐道地剖析我的过去。游客的嘴里,都说着有关爱德华的事,可他们会叫他“拉德克利夫”或是“爱德华·朱利叶斯·拉德克利夫”,这让他听上去,既老气,又古板。人们忘记了,他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时候是多么年轻。我们决定离开伦敦时,他才刚过完二十二岁生日。他们用严肃、恭敬的语气谈论着艺术,还望着窗外,冲河边的方向比画着,说的话类似于“他画的泰晤士上游,灵感来自这处风景”。
范妮也备受关注。她成了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可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和她相识的人来说,这是难以置信的。人们猜测着“那件事”是在哪儿发生的。报道中的说法从来就不清不楚,而且不同的报道还会相互矛盾。再者,虽然那天房子里不止一个人,但他们的说法含含糊糊,一些细节也湮没在历史之中。我自己并没亲眼看到——我没在那个房间里——但因为造化弄人,我看过警方的调查报告。我以前的一位客人,伦纳德,拿到了非常清晰的报告副本。在很多个安静的夜晚,我们一起仔细研究过这些报告。当然,上面的内容完全是编造出来的,可当时就是那样的世道。也许现在仍然如此。
爱德华给范妮画的肖像画,是在协会开始将这里向游客开放时送来的。画像中,范妮穿着绿色天鹅绒低胸连衣裙,颈肩和胸脯上的白皙肌肤映衬着心形祖母绿项链。这幅画挂在二楼卧室的墙上,对面的窗子可以俯瞰到果园和通往村里墓地的小道。有时我会想,范妮对此会做何感想。她是个容易激动的人,要是她的卧室看出去是一块块墓碑,她可不会高兴。“那只是换个睡法,”我能听到爱德华在试图安抚她时这样说,“仅此而已。不过是死者在长眠。”
有时,人们会在范妮的画像前驻足,将它同旅游宣传册上印的那幅小一些的图片进行比对。他们品评着她美丽的脸庞、尊贵的一生、悲惨的结局,他们对那天所发生的事做着种种猜想。多数时候,他们摇头叹息,慨叹之中却透着些许满足。毕竟,对他人的悲剧进行反思,这可是诸多最为津津乐道的消遣中的一个。他们想知道范妮父亲的事,他的钱如何了;想知道她未婚夫的事,他的心有多痛,还想知道在她去世前一周,她收到来自瑟斯顿·霍姆斯的那封信上都写了什么。我知道:被谋杀的人会永远成为有趣的话题(当然,除非你是住在小白狮街的十岁孤儿,因为换作那样的身份,被谋杀的人不过是死了而已)。
当然,游客们也会谈论拉德克利夫蓝。他们想知道这颗吊坠可能流落何方。谈及此,他们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声音中满是兴奋。他们说:“东西可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
有时,他们甚至会谈论到我。这都多亏了我有年轻的士兵,伦纳德,因为正是他首度在书中提到,我是爱德华的情人。在此之前,我只是爱德华的一位模特。伦纳德的书在礼品店里有售,我经常会瞥见封底上伦纳德的脸,然后便会记起他住在这栋房子里的那段时间,记起死一般寂静的深夜里,那一声声呼唤着“汤米”的哭喊。
每个星期六都有游客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他们背着手,脸上一副故作了然于胸的神情。提到我时,他们都叫我莉莉·米林顿。考虑到当时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他们这样叫我,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想知道我的出身,我的下落,我的真实身份。我对这样的人还是颇有好感的,尽管他们的猜测都不过是执迷不悟。有人想着我,总是件好事。无论多少次我听到陌生人大声说出“莉莉·米林顿”这个名字,都是个惊喜。我试着把我的真名低声传到他们耳边,但只有少数人听到过我的声音,就像我的小朋友,他的眼睛总是被柔软的刘海儿遮着。这并不奇怪:就所有重要的方面而言,孩子要比成年人更敏锐。
麦克夫人过去常说,那些打听八卦的人会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坏话。麦克夫人说过很多话,而这一点她说对了。在别人的记忆里,我是个小偷,一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一个摆脱了草根身份的姑娘,一个不洁身自好的姑娘。
这些都是我,而且还不仅限于此,处境不同,身份便不同。但有一个安在我身上的罪名却是冤枉的。我不是谋杀犯。那天,可怜的范妮·布朗被人开枪打死了,但不是我开的枪。
我的这位客人已经在这里一周半了。上个星期六,他早早地从房子里溜了出去——我要是也能做到这点该有多好——之后几天,他的作息和上个星期一样。我对于搞清楚他为什么来这儿开始感到绝望,因为他不像其他人那样善于交际:他从不会在周围留下纸张,以便我能从中获取信息,让我弄明白他是来干什么的;他也不会和别人进行长时间的、提供有用信息的谈话,好让我有所收获。
但今晚,终于来了一通电话。结果,我现在知道了他为什么会在这儿。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杰克·罗兰斯。
他在屋外待了一整天,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一早上便带着铲子和相机包出发。不过,他回来时,我立刻看出了他的变化。首先,他拿着那把铲子在外屋的水龙头底下把它冲洗干净。显然,挖掘工作到此为止了。
他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他的身上没有哪处再是紧绷的,看起来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他走进来,烧了一块鱼肉当晚餐。这可不像他,到目前为止,他都是那种拿罐头解决晚餐的人。
这种仪式感让我更加警觉起来。我想,不管他来这儿干吗,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接着,仿佛是要印证我没猜错,电话来了。
显然,杰克一直在等着这通电话。吃晚餐时,他看了几次手机,像是在看几点了。当终于接起电话时,他早已知道是谁打给他的。
起初,我担心是莎拉打电话来,要取消他们明天共进午餐的约会。但不是她,而是一个叫罗萨琳德·惠勒的女人。她从悉尼打来的电话,谈话的内容和杰克的照片上那两个小姑娘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我坐在厨房的长椅上听着,然后听到他提到了一个我很熟悉的名字。
在听到那个名字时,他们的谈话内容还只是简短而生硬的客套。然后,杰克,这个在我看来说话不会字斟句酌的人,说道:“喂,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花了十天,把你列在清单上的地方查了个遍,就是没找到那颗宝石。”
在提到爱德华和他的家族时,只有一颗宝石让会人慎之又慎,因此我立刻知道了他在找什么。我承认,我有点失望。这根本不难猜。不过,在很大程度上,人也都不难猜。人就是会情不自禁。我也没什么立场对于寻宝的人说三道四。
不过,杰克能想到在伯奇伍德寻找拉德克利夫蓝,这一点让我很感兴趣。从博物馆里那些一日游的游客那儿我已经知道,人们并未忘记这颗钻石——实际上,围绕这颗钻石的下落已经演绎出一个传奇——但杰克是唯一来这儿寻找它的人。自从报纸上的报道第一次被出版以来,人们就普遍认为,那颗吊坠于1862年被带去了美国,并立马销声匿迹。这个想法因为伦纳德又进一步被加强,他提出的观点是,我从这栋房子里把钻石拿走了。当然,他是错的,而且我相信,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钻石不是我拿的。但令他动摇的,是警方的调查报告——在范妮死后的几天里,警方进行的访谈,既一反常态,又错漏百出。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我们之间存在着理解和信任——我和伦纳德之间。
让我感兴趣的是,杰克——听从这个女人,这位惠勒夫人的吩咐——会到伯奇伍德来寻找拉德克利夫蓝。当我正在思考这一点时,他说:“听起来你好像在要求我强行闯入这栋房子。”我其他的思绪都消散了。
“我知道这对你有多重要,”他接着说,“但我不会这么干。这地方的经营者说得很清楚,让我住在这儿是有条件的。”
我太过急切,没有意识到我靠他太近了。杰克突然打了个冷战,他把电话放在桌子上,去关窗户。他一定是在手机上按了某个按钮,因为突然间,我也能听到通话中的另一方。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并不年轻,美国口音:“罗兰斯先生,既然收了我的钱,就得干活。”
“你列在清单上的地方我都查过了:树林、河湾、小山上的空地——埃达·洛夫格罗夫写给她父母的信里提到的所有地方,我都查过了。”
杰克继续说道:“那些地方没有宝石。很遗憾。”
“罗兰斯先生,我们见面时,我就告诉过你,如果清单上的那些地方没有发现,我会建议你启动备用计划。”
“但你没说要闯博物馆。”
“对我来说,这件事十万火急。你也知道,要是情况允许,我会自己去的,可我现在没法飞过去。”
“我很遗憾,但是——”
“肯定用不着我提醒你:只有你交了货,我才会把另一半的钱付给你。”
“即便是这样……”
“接下来该怎么做我会发电子邮件给你。”
“那我周六进去,那天是开放日,我会四处看看。在此之前,我不会进去的。”
她结束通话时很不高兴,但杰克不为所动。他是那种镇定自若的人。这是个优点,但正是因为他是个镇定自若的人,我莫名其妙地想要让他自乱阵脚。只要有一点点的慌乱就好。我担心自己开始有了极其执拗的倾向。毫无疑问,这都是因为我觉得无聊且沮丧,这两种感受可谓一胎双生,后者的脾气尤其乖戾。再者,是因为我认识爱德华。对于他来说,热情奔放才是美,而在把自己的理念说得头头是道时,他又是那样**洋溢,想要不为所动根本是不可能的。
听到这通电话后,我非常激动。杰克把相机拿了出来,开始把相片传到电脑上。我便独自退到楼梯转弯处那个温暖的角落里,去思考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令我不安的原因很清楚。时隔这么久,听人提到埃达·洛夫格罗夫让我大吃一惊。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回忆,还有疑问。埃达与拉德克利夫蓝之间有关联,这是有道理的,可她被提到的时机令人不解。为什么是现在?她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时间很短,而且距现在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