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是乙,或是丙;
乙与丙既又不穷尽,则
(二)甲是乙,或是丙;
肯定与否定的小前提均说不通。
b。不不相容而穷尽。乙与丙既不不相容,小前提为肯定,仍无结论,与以上a(一)一样。但乙与丙既穷尽,则
(一)甲是乙,或是丙;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两可能彼此不不相容,不能有肯定的小前提;但两可能既彼此穷尽,可以有否定的小前提。
c。不相容而不穷尽。乙与丙既不相容,则
(一)甲是乙或丙;
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甲或者同时不是丁等等,但无论如何甲不是丙。乙与丙既不穷尽,则小前提为否定,仍无结论,与a(二)的情形一样。在此情形下,只能有肯定的小前提,不能有否定的小前提。
d。不相容而穷尽。乙与丙两可能既不相容,则
(一)甲是乙或是丙;
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同时乙丙两可能既又穷尽,则
(二)甲是乙或是丙;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在此情形之下,小前提才既可以肯定,也可以否定。
3。析取推论可以用假言推论式表示。兹以最简单的析取推论为例:甲是乙,或是丙,甲不是乙,所以甲是丙,甲是乙,所以甲不是丙。
a。甲是乙或是丙; a。如果甲不是乙,则甲是丙;
甲不是乙,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所以甲是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