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夜里都要讨我的欢。”
“我说的不是这个,而是讨打。”
“每次我和红方寻欢作乐,她却在旁边冷嘲热讽,那就是她存心讨打了。”
“你和红方有多年交情了吧?”
“红方是我最好的朋友。”
“红方跟你一起去了洛城吗?”
“揣在口袋里。”
和这么一个精神变态的酒鬼唇枪舌剑让我心生厌倦,我不禁有些怀念弗里茨和他直截了当的手段:“二货,你是不是发了震谵症[40]?需不需要敲打一下你的脑袋,让你清醒清醒?”
“布雷切特,够了!”
我安静下来。军法官恶狠狠地瞪着我;罗斯整了整领带结,打信号叫我闭嘴。杜朗其挨个按响左手的指节。罗斯把一包香烟丢在桌上,这是教科书上最古老的表示“咱们哥俩好”的手段。
法国人说:“红方不喜欢我抽烟,除非有他陪在身边。带红方进来,我就抽。要是有了他的陪伴,我坦白起来也会更加爽快。问问北方军营的牧师吧。他说我告解的时候他总能闻见红方的味道。”
我却开始闻见约瑟夫·杜朗其下士只是又一个想吸引注意力的疯子。罗斯说:“喝了酒的供词在法庭不管用。不过我肯向你保证,乔,如果你能说服我相信贝蒂·肖特真的死在你手上,我就让红方陪你和我们回洛城。航程足有八小时,能给你不少时间跟他叙旧情。你说怎么样?”
“我说我砍死了大丽花。”
“我说不是你。我说你和红方要分开一阵子了。”
“是我砍死的。”
“具体说说?”
“砍了她的身体。砍啊砍啊砍。”
罗斯叹了口气:“咱们从头说好吗?乔,你在1月8日星期三飞离迪克斯堡,当天晚上在麦克阿瑟军营落地。你和红方来到洛城,一心想采两朵野花。你先去了哪儿?好莱坞大街?日落大街?海滩?到底哪儿?”
杜朗其按响指节:“北阿尔瓦拉多路463号,内森文身店。”
“去那干什么?”
疯子乔卷起右边袖子,露出一条分叉的蛇舌,底下用装饰字体文着“法国仔”这几个字。他屈伸二头肌,图案随之变短变长。杜朗其说:“我是法国人。”
米勒德使出他标志性的大逆转招式:“我是警察,我正变得越来越不耐烦。等我真的不耐烦了,这位布雷切特警探就会接手。布雷切特警探曾经是轻重量级拳手,世界排名第十,他脾气可不怎么好。你说呢,搭档?”
我攥紧双拳:“我是德国人。”
杜朗其哈哈大笑:“没有收据没有衣服,没有红方没有故事。”
我险些扑上桌子去揍他。罗斯抓住我的胳膊肘,牢牢地攥紧不放,他继续和杜朗其讨价还价:“乔,我愿意和你作交易。你先让我们相信你认识贝蒂·肖特,给我们一些靠得住的事实。姓名、日期、描述,什么都行。要是做到了,我们就让你休息一下,放你和红方回牢房拉家常。怎么样?”
“品脱装的红方?”
“不,他大哥,大瓶红方。”
法国人抓起那包香烟,晃出一根,罗斯掏出打火机递过去。杜朗其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吐烟时带出一连串字词:
“从文身店出来,我和红方搭计程车进城找了个房间住下。哈瓦那旅馆,第九街和橄榄街的路口,每晚2美元,附送满屋大蟑螂。蟑螂开始闹腾,我放了几个捕鼠夹,干掉不少。我和红方睡了个好觉,第二天我们出去找女人。可惜运气不好。再一天我在巴士总站找了个菲律宾女人。她说她需要车钱去旧金山,我问她5美元让我和红方搞一把怎么样。她说两个人至少要10美元。我说红方的那玩意儿强上天了,她该付钱给我才对。我们回到旅馆,蟑螂都从夹子里跑出来了。我把她介绍给红方,说让他先上。她吓坏了,说,‘你当你是胖子阿巴克尔[41]啊?’我说我是法国人,她以为她是老几,居然敢瞧不起红方?
“蟑螂叫得跟什么似的。菲律宾女人说红方牙齿太尖,先生还是算了吧,然后一溜烟跑了。我和红方在房间里一直待到星期六晚上。我们实在想搞女人,就去百老汇那家陆军海军商店,买了些勋章别在短外套上:带橡树叶的优异服务十字勋章、银星、铜星、参加对日战役的各种勋章,什么都有。我整个就是乔治·S。巴顿,只是那玩意儿比较大而已。我和红方走进一家名叫‘夜枭’的酒吧。大丽花扭着屁股才进门,红方就说,‘是的,长官,那就是我的宝贝,不,长官,不是也许,是的,长官,那就是我的宝贝了。’”
杜朗其按熄烟头,伸手去拿烟盒。罗斯飞快地记笔记。我琢磨时间和地点,从当初在中央分局巡警队工作时的记忆里找到“夜枭”酒吧。酒吧位于第六街和希尔路的路口,两个街区之外就是比尔蒂摩饭店,1月10日星期五,“红哥”曼利在那里放贝蒂·肖特下车。尽管是在震谵症发作时说出来的,但法国人的供词还是又多了一分可信度。
罗斯说:“乔,你说的时间段是从11日星期六夜里到12日星期日凌晨,对吗?”
杜朗其又点了根烟:“我是法国人,不是日历。星期六过了不就是星期天吗?你自己算日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