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不远处的一个庄园住着一对奇特而纯朴的夫妻,他们最近有幸得到一个将继承家业的儿子。洗礼仪式事先通知后已在本周举行,接着是宴请教区居民。克里斯廷的父亲是主人的同代人与同类人之一,已被邀请驾车过去帮着招待,而克里斯廷则理所当然要陪他去。
他们到达阿瑟霍尔——这是宅邸的名字——发现这个通常平静的角落变得活跃起来。客厅本身是房子最重要的部分,餐桌即摆在其中,它那不错的屋顶露出木头,其柱子、檩条和椽子均由橡木建成,使头上显现出一片褐色的灌木。这儿各种年龄的佃农们与老婆和子女坐在一起,而主人的朋友和邻居的儿女则帮着佣人们招待客人。克里斯廷也在里面帮忙。
她正双手把一个盘子伸向另一个装有烤大米布丁[3]的褐色大盘,一个男佣正从中舀出一大匙,这时有个声音从她肩后传来:“让我替你拿着盘吧。”
克里斯廷转过身,认出说话的人是主人的侄子,一个从伦敦来的小伙子,她已遇到过他两三次了。
她便让他帮一下,从那时起他们都一直帮着招待客人,来来往往,而他只要一经过她就微笑一下表示相识。待干完活后,他即由简短的招呼转入谈话。显然他被她的美貌吸引住了。
贝尔斯唐是一个自信的青年,并不特别英俊,皮肤还没有尼古拉斯的白皙。他为引起她注意脸微微发红,虽然这种发红一点不表示他紧张——他随之表现出的神态奇怪地让人觉得是气红了一样,即使他笑的时候也难以不让人产生那种想象。
末秋的阳光透过窗格玻璃照到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头上和肩上,照到中年人身上,照到年轻人身上,照到在那个文明的角落里演出完或即将演出悲剧、悲喜剧的男女身上;它们从本质上说,与那些在更中心的舞台上所扮演的悲剧喜剧一样伟大,引得世人注目。其中一人是尼古拉斯·朗的表姐,她与丈夫和孩子们坐在一起。
为了让自己尽可能与本地的气氛融合在一起,贝尔斯唐先生向同伴谈说着眼前的情景——“看见这些天真的农民如此开心,”他说,“真使人感到愉快。”
“哦,贝尔斯唐先生!”克里斯廷叫道,“别对‘简单’一词太肯定了!你几乎想不到他们所看见和思考的东西!他们的思想和感情并不比我们的简单。”
她的话很激烈,若不是因为自己与尼古拉斯的关系她几乎是不会这样的。从此以后那种意识便让她感到无名的沮丧。然而男青年还在追着她说下去。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样说。”他热情地回答。“我刚才只是想让自己与你有一样的心情。事实上我对帕提亚人、米提亚人和美索不达米亚(1)的居民——的确,几乎任何人——的了解都胜过对英国农民的了解。我的职业是旅行与探索,而不是研究英国农民。”
旅行。他所讲的关于自己的事与她催促情人去走的路真是巧合极了,因此克里斯廷听到贝尔斯唐的自述便产生了一些兴趣。他也许能告诉她什么对尼古拉斯有用的事,假如他们要实现自己的梦。客厅的一扇通往植物园的门打开了,她不知怎地走了出去,一边与贝尔斯唐先生谈着这个话题,最后她觉得自己总的说来是喜欢这青年的。这个林园是他叔叔的,他就以一种主人的神气带着她散步,穿行于米迦勒节紫菀[4]和**之中,经过一扇门来到一果园。温室开着,他走进去为她摘了一串葡萄。
“你太胆大了!它们是你叔叔的呀。”
“唔,他不会介意——我在这儿做啥都行。他是一个粗鲁的老朽,对吧?”
她正想着她的尼克,感到与眼前刚认识的朋友相比,那个青年农民本身还是一个非常聪明出色的小伙子;但她此时发现,在一些小事上自己感到很协调融洽,因而对尼古拉斯倒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尼古拉斯是月光下或一千英里外理想的化身,与这个新装扮过的男人相比,他是女人梦中一个远更浪漫的对象。然而在午后的阳光下,在一大群人当中,贝尔斯唐先生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伴侣。
他们又走进客厅时,贝尔斯唐请她跟着自己爬上厚墙里的一个螺旋形楼梯,来到一个通道和走廊,从这里可以看到下面的情景。人们已结束了筵席,刚被施过洗礼的婴儿已向大家展示,他们听过主人讲完几句话后便向外面的草地走出去,尼古拉斯的表姐一家也在其中。在他们排列着出去的当儿,只听传来一个声音——“喂!——瞧,吉姆[5],你在哪里?”是贝尔斯唐的叔叔在叫。小伙子便下楼去了,克里斯廷悠闲地跟在后面。
“你来帮一下好吗,”这个乡绅继续说,“带客人出去跳跳他们会跳的舞?我累得要死,想和埃弗拉德先生说几句话再来——嗨,对吧,埃弗拉德?没有让他们跳起来前他们不好意思,只要跳起来了他们可够活跃的。”
“啊,是那样。”埃弗拉德老爷说。
于是大家跟着来到草坪上。原来詹姆斯·贝尔斯唐也像任何佃农一样不好意思,或者说不愿意带头跳舞。来赴宴的人只有本教区居民,不过现在教区以外的邻居也漫步着来跳舞。
“他们要跳‘速耕’。”贝尔斯唐气喘吁吁走上来说。“我想那一定是某种乡村舞吧?瞧,埃弗拉德小姐,可怜可怜我吧。他们要我先跳起来,可我真的对‘速耕’舞与刚出生的婴儿一样不懂!你去带一个村民跳好吗?——只要让他们跳起来就行了,我叔叔说。比如你去请那个帅小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敢说你是知道的——然后我再请一个奶场工人的女儿跟着跳起来。”
克里斯廷朝所指的方向看去,脸色一下变了,虽然在暗处没人注意。“唔,是的——我认识他。”她冷静地说。“他住在不远——叫尼古拉斯·朗先生。”
“太好了——那么你可以轻易让他作你的舞伴先跳起来。这下我得找我的舞伴啦。”
“我——我想和你先跳,贝尔斯唐先生。”她有些惶恐地说。“因为,你知道,”她急切地解释道,“我会跳这个舞,你却不会,我可以教你;而我知道尼古拉斯·朗是会跳的,那样就有两对舞伴会跳了——至少必须这样。”
贝尔斯唐感到满意,脸上露出他气愤或高兴时的那种红晕——她这样随便提出的事儿他却几乎一直不敢要求。于是他请尼古拉斯带上奶场工人的女儿,自己领着克里斯廷站好,尼古拉斯也随即领着舞伴走上来。尼克的骨子里并不那么热情积极,当他的目光与克里斯廷的碰在一起时,露出一丝活跃的光来,这才表示他明白她在这儿。这时提琴手们开始拉起来了,他们是有名的“梅尔斯托克乐队”的提琴手,假如不加限制的话,他们便会不动声色地从日落拉到天亮。舞伴们旋转着身姿,在跳舞的过程中尼古拉斯曾抓住克里斯廷的手,她以为他会轻轻捏一下,然而他没有。
克里斯廷极其困难地领着舞伴穿过迷宫,他太任性了;当他们终于到达迷宫的末端时,她累得喘不过气来。她停下休息,看着尼克和他的女舞伴。虽然她最近几个月对他已断然冷淡,但现在又开始钦佩他了。毕竟谁也不如他会跳这些舞,或者把这类事做得如此好。他与奶场工人的女儿的舞姿极大地赢得了她的欢心,因此当“速耕”结束时她设法去和他说话。
“尼克,下一曲和我跳吧。”
他说行,马上当众正式请她跳舞,殷勤地举一下帽子。她显得有点迟疑——他很明白——让他领着狂跳起来,随后很多人一入舞池也跟着飞快地跳起来。那个老爷说得真对——只需让他们开始跳起来就行了。
“跳什么?”尼古拉斯低声问。
她转向乐队。“蜜月。”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