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辛在大西洋大道北侧的计时收费点停车,阿拉伯美食世界几乎就在街对面。她走到路口,等红灯变成绿灯,然后过马路。她走进食品店的时候,那辆蓝色厢式货车开到阿拉伯美食世界隔壁的阿勒颇餐厅前,在货物装卸区停下。
她在店里没待多久。她只买了几样东西,不需要小工帮她送到车上。她在十二点二十分左右离开食品店。她身穿驼毛大衣,里面是炭灰色的长裤和两件毛衣——一件米色针织开襟羊毛衫和一件巧克力色的套头衫。她把手包挎在肩上,一只手拎着塑料购物袋,另一只手拿着车钥匙。
厢式货车敞着后门,两个男人早已下车,依然站在人行道上。弗朗辛走出店门口的时候,他们走上前去,一左一右夹着她。与此同时,坐在货车驾驶座上的第三个男人发动了引擎。
一个男人说:“库利太太?”她转过身,他飞快地打开皮夹子又合上,给她看了一眼某种徽章,但皮夹子里也可能什么都没有。第二个男人说:“你必须和我们走一趟。”
“你们是谁?”她说,“有什么事,找我干什么?”
两个人各抓住她的一条胳膊。没等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们就拽着她穿过人行道,进了货车敞着门的后车厢。前后不过几秒钟,他们就带着她上了车,车门立刻关上,货车随即驶离路边,汇入车流。
尽管时值正午,尽管绑架发生在一条忙碌的商业街上,却没几个人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而寥寥无几的目击者也不太明白他们到底见到了什么。事情肯定发生得非常快。
假如弗朗辛在他们刚开始接近的时候就后退喊救命……
但她没有。她没来得及做任何事情,人就已经在车门紧闭的车厢里了。随后她肯定呼救或反抗过,至少尝试过这么做。然而到了这个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
我很清楚她被劫持时我在哪儿。我去参加了炉边小组的中午聚会,他们每个工作日从十二点半到一点半在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会见面。我到得比较早,因此当那两个男人夹着弗朗辛穿过人行道钻进车厢的时候,我肯定就坐在会场里喝咖啡。
我不记得那次见面会的细节了。近几年我一直在参加匿名戒酒会的活动,有规律得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我不像刚戒酒的时候去得那么频繁了,但我依然每周平均参加五次左右。那场活动应该遵循了那个小组的惯常流程,先是一个人用十五到二十分钟讲述他或她的人生故事,剩下的四十到四十五分钟留给集体讨论。我似乎没有在讨论环节发言。要是发言了,我应该能记住。肯定有人说过什么值得玩味的话,也有人说过好笑的事情。每次都是这样,但我不记得任何具体内容了。
开完会出来,我找了个地方吃午饭,然后打电话给伊莱恩。接电话的是自动答录机,这说明她不是出去了就是正好有伴儿。伊莱恩是应召女郎,陪男人是她的谋生之道。
我认识伊莱恩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会儿我还是个喝烂酒的警察,口袋里揣着新到手的金色盾徽,老婆和两个儿子住在长岛。刚开始的两三年,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对两个人都有好处。我是她的条子朋友,能帮她避开骚扰。有一次她打电话给我,叫我帮她把一个马上风的客人从她**运到金融区的一条小巷里。她称得上你的梦中情妇——美丽、聪明、风趣、技术娴熟,而且自始至终都好相处,外加不黏人,只有妓女才有可能做到这个程度。你说你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离家而去,抛弃了家庭和工作后,伊莱恩和我几乎断了联系。然后一个恶魔从我和她共同的过往中爬出来,威胁到我们两个人的生命,机遇巧合又把我们凑在了一起。然后,说来奇怪,我们就没再分开过。
她有她的公寓,我有我的旅馆房间。每周有两三个甚至四个晚上我们会见面,见面通常在她的公寓结束,我在她那儿过夜的时候比我回家的时候多。我们偶尔出城玩一个星期或度周末。不见面的那些日子里,我们几乎总会互相打电话,而且有时候一天还不止一次。
尽管我们都没提过要放弃其他对象,但总的来说已经这么做了。我不和其他人约会,她也一样——当然,客人除外。她会定期走进旅馆客房,或者让某个人来她的公寓。我们刚开始交往的时候,这种事并没有让我烦恼过(实话实说,甚至有可能构成了她的部分吸引力),现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介意的。
假如我真的介意,我随时都可以请她别再接客了。这些年来,她挣了不少钱,而且大部分都存了下来,她把大量资金投入能产生营收的房地产。她大可以金盆洗手,且不需要降低生活水准。
某些因素让我没有开口。我猜是因为我不愿承认我介意——不但向她,也向我自己。另外,我也不愿做任何有可能会改变我们关系的本质的事情。我们的关系没有破裂,我也不想去修补它。
但情况还是在改变。不改变是不可能的。抛开别的不说,仅仅是现状没有改变的事实就足以造成变化了。
我和她都避免使用“爱”这个字,尽管我对她的感觉无疑是爱,而她对我也一样。我们避免讨论结婚或同居的可能性,尽管我知道我考虑过,她无疑也考虑过。但我们没有讨论这些事。这是我们从不触及的话题,就像我们从不讨论爱和她的谋生方式。
当然了,我们迟早得考虑和讨论这些事情,甚至还要想办法处理。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只是尽量过好每一天,自从我不再和酿酒厂比拼是他们造酒比较快还是我喝酒比较快以来,我得到的教导就是这个。正如某人指出的,人生还是努力过好每一天为妙。归根结底,世界就是这么把人生交给我们的嘛。
同一个星期四下午,大约四点差一刻,殖民路上的库利家里响起了电话铃声。凯南·库利拿起听筒,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嘿,库利。你老婆一直没回家,对吧?”
“你是谁?”
“我是谁关你屁事。你老婆在我们手上。就说你要不要她回去吧?”
“她在哪儿?让我和她说话。”
“嘿,去你妈的,库利。”对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库利傻站了一会儿,对着断线的电话喊“喂”,想搞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他跑出屋子,来到车库,确定了他的别克还在,但她的凯美瑞不在。他顺着车道一口气跑到马路上,朝左看了一遍,又朝右看了一遍。他回到屋里,拿起电话,听着拨号音,思考该打电话给谁。
“我的天!”他大声说。他放下电话,喊道:“弗朗辛!”
他跑上楼,喊着她的名字冲进两人的卧室。
她当然不在卧室里,但他忍不住还是检查了一遍所有的房间。他家很大,他跑进跑出每一个房间,嘴里喊着她的名字。对于他的这场惊恐发作,他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最后,他回到客厅,发现他没有把听筒放回叉簧上。真是了不起!这样一来,就算对方想联系他,电话也打不进来。他拿起听筒放好,祈求电话能快点儿响,而铃声几乎立刻就响了。
这次换了个男人的声音,更冷静,也更有教养。男人说:“库利先生,我一直在联系你,但电话占线。你刚才在和谁说话?”
“没人。是我没放好听筒。”
“希望你没有报警。”
“我没打给任何人,”库利说,“是我弄错了,我以为我把听筒放好了,但其实是放在了电话机旁边。我老婆在哪儿?让我和她说几句。”
“你不该不放好听筒的。你也不该打电话给任何人。”
“我没有。”
“尤其是不能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