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没听过。”
“上帝做证,希望你永远不要听到我唱,因为我只有喝醉了才会唱这首歌。你觉得他会不会在和她睡?”
“我觉得谁会不会在睡谁?”
“和谁睡。你觉得彼得会不会在和他弟媳睡?”
“我的天,”我说,“我为什么要这么想?你的内心太扭曲了,你自己不知道吗?”
“都怪和我来往的某些人。”
“肯定怪他们。不,我不认为他在睡他弟媳。我认为他只是很难过,我认为他想喝酒吸毒,我希望他不要那么做。没别的了。”
我打给伊莱恩,说我有空和她一起吃晚饭,但她的朋友莫妮卡已经约好了要去她家。她说她们打算叫中国菜外卖,欢迎我过来,这样她们就可以多点几个菜了。我说我就免了吧。
“你担心我们两个闺密会咬一晚上的耳朵,”她说,“你担心得有道理。”
我正在看《六十分钟》的时候,米克·巴卢的电话打了进来,我看着电视和他聊了十几分钟。我一口气告诉他我如何订了去爱尔兰的机票又如何不得不取消行程。他说我没法过去固然可惜,但很高兴我找到了事情做,免得我闲得发慌。
我稍微说了几句我正在干什么,但没说雇我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对毒贩没有任何同情心,偶尔靠闯进毒贩家抢现金来贴补开销。
他问纽约天气如何,我说下了一整天的雨。他说他那儿永远在下雨,他都不太记得太阳长什么样了。“对了,你有没有听说过?他们找到了耶稣是爱尔兰人的证据。”
“是吗?”
“当然了,”他说,“你想一想所有的事实。他和父母住在一起,直到二十九岁。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晚上,他还在外面和弟兄们喝酒。他认为他母亲是处女,而她,一个好女人,认为他是上帝。”
新的一个星期缓缓拉开帷幕。我继续一点一点啃库利的案件——这么说应该也没错。我想办法问到了办理莱拉·艾尔瓦雷斯凶杀案的一名警官的名字。她就是被弃尸格林伍德公墓的那个布鲁克林学院的学生。负责查案的不是七十二街分局,而是布鲁克林警察局的凶杀科。主导调查的是约翰·凯利警探,但我联系不上他,我也不想留下名字和电话号码。
星期一我见到了伊莱恩,她很失望,因为强奸案受害者没有把她的电话打得响个不停。我说她未必一定会收到任何消息,钓鱼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你必须往水里下许多个带饵的钓钩,而且有时候等上很久,鱼儿未必会咬钩。这才刚开始,我说。她找的那些人很可能会过了周末才开始打电话。
“今天已经过完了。”她提醒我。我说,就算她们开始打电话了,联系受害者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受害者也需要考虑几天才会下定决心打电话。
“或者决定不打。”她说。
星期二过去了,依然没有电话打进来,她更加气馁了。星期三晚上我打给她的时候,她非常兴奋。好消息是有三个女人打电话给她。坏消息是三个电话似乎都和杀死弗朗辛·库利的那伙凶手没关系。
一个女人在公寓楼走廊里被单独作案的犯人伏击。他强奸了她,抢走了她的手包。另一个女人从学校搭车回家,她以为邀请她上车的男人也是学生。他用刀逼着她去后座躺下,但她幸运地逃脱了魔爪。
“是个皮包骨头的小子,而且也是单独作案,”伊莱恩说,“所以我认为很难把他当作你的嫌犯。第三个电话是约会强奸,或者勾搭强奸,我不知道你们的正式叫法是什么。按照她的说法,她和一个朋友在桑尼赛德的一家酒吧勾搭上了两个男人。她们坐着男人的车去兜风,她朋友晕车,于是他们停车,让她下去吐。结果他们开车跑了,扔下她一个人蹲在路边。你相信会有人做出这种事吗?”
“嗯,确实不太体贴,”我说,“但这么做好像不叫强奸吧。”
“哈哈,很好笑。还没完呢,他们又开车转了一会儿,然后回到她家,他们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她说没门儿,你们当我是什么样的女人?等等等等,最后她同意和他们中的一个睡,就是和她凑一对儿的那个男人,另一个可以在客厅里等,但那位老兄没有等。他们搞得正起劲的时候,他走进来看,然后可想而知,那就像是火上浇油。”
“然后?”
“说她被强奸了?”
“嗯,我同意这是强奸。情况从‘求求你’升级到‘让我爽一爽,否则我就踢掉你的满嘴牙’,因此要我说,这够得上强奸的标准了。”
“嗯,对,只要有强迫的情节就算。”
“但听上去不像我们要找的犯人。”
“是啊,完全不像。”
“万一你想继续调查,我也记下了她们的号码,我说假如制作人决定跟进,我们会打电话给你的,主要是这个项目现在还没完全定下来。我没说错吧?”
“非常正确。”
“所以尽管我没得到任何有用的情报,但能接到三个电话还是挺鼓舞人的,对吧?明天说不定还会有人打进来。”
星期四有一通电话,刚开始似乎挺有希望。受害者是个三十岁刚出头的女人,在圣约翰大学念研究生,她在校园内的一个停车场开锁上车的时候,三个男人用刀挟持并绑架了她。他们和她一起上车,开车来到坎宁安公园,强奸了她,从头到尾一直用一把或多把刀指着她,威胁她如若不从就以各种手段伤害她的身体,事实上也确实划破了她的一只胳膊,尽管很可能只是个意外。完事后,他们把她扔在公园里,开着她的车逃跑了,事发七个月后,她的车依然没有被找回来。
“但不可能是他们,”伊莱恩说,“因为这伙人是黑人。大西洋大道那伙人是白人,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