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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4页)

然后呢?飞快地复习一下《屠宰分割技术入门》?他们有可能立刻碎尸,也有可能等到事后。这个细节不重要。

然后,下午三点三十八分,第一通电话。四点零一分,第二通,是雷从自助洗衣房打的。然后是另外几通电话,直到八点零一分,第六通电话差遣库利兄弟去送钱。打完这个电话,雷或另一个人埋伏在弗拉特布什大道和法拉格特街路口的投币电话附近,见到凯南接近就拨号。

不过,有这个必要吗?他们要求凯南八点半赶到那儿。他们可以从指定时间前几分钟开始,每隔一分钟打一次电话。无论库利几点钟赶到那儿接电话,他都会认为绑匪是在他们开车到那儿的时候打电话的。

不重要。无论他们是怎么安排的,总之他们打了电话,凯南接听后赶往韦特兰斯大道,而一名或多名绑匪很可能已经就位。绑匪再次打电话,很可能是见到库利兄弟抵达后才打的,因为这次他必须在附近,看着库利兄弟从赎金旁离开。

等两兄弟离开后,一旦他们不再碍事,而且能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人监视车辆,雷和他的一名或多名同伙就去拿钱,然后逃之夭夭。

不对。

至少有一个人留在附近,看着库利兄弟在车里寻找弗朗辛但没有找到,然后打给投币电话,命令他们回家,说她会在他们之前到家。然后,等库利兄弟真的回到殖民路,绑匪也回到了大本营。停好货车,然后——

不对。不,货车一直停在车库里。他们还没完成伪装,况且弗朗辛·库利的尸体很可能就在车里。他们开另一辆车从大本营前往韦特兰斯大道。

那辆福特天霸,是为这个用途而偷的?有可能。或者还有第三辆车,他们偷走天霸藏在某处,只有一个用途:运送尸块。

无数的可能性……

但无论如何,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把天霸取了出来,装上弗朗辛的尸体。先分尸,用塑料袋包裹,再用胶带捆扎好。破坏后车厢的锁,把后车厢当肉店的冷柜,开着两辆车来到殖民路,拐过路口驶向停车地点。停好天霸后,开车的人到另一辆车上和伙伴会合,然后一起回家。

去享受四十万美元和天衣无缝地完成犯罪计划所带来的满足感。

现在只剩下一件事了:打电话让库利拐过路口去找那辆福特。任务圆满完成,你高兴得满脸红光,但你还必须羞辱他一把。拿起你自己的电话,就在你面前桌上的那部电话,这是个莫大的**。库利不可能报警,他没有任何后援,他二话不说就给了钱,因此他怎么可能查到最后一通电话是从哪儿打来的呢?

管他的……

不,等一等,迄今为止,你的每一步都尽善尽美,你完全是个职业老手,所以现在为什么要破例呢?没有这个道理,对吧?

另一方面,你也不想搞得太夸张。在此之前,你每次打电话都会换个地方,而且确保每两部电话之间总是相隔至少五六个街区,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追踪,防止他们会监视那些投币电话。

但他们没有。现在可以确定了,他们没有做这种事情,因此没必要采取必需之外的预防措施。当然应该用投币电话,对,这个没错,但就用附近最方便的那一部好了。那是你的第一选择,你自己第一次打电话就是从那儿打的。

既然要去打电话,那就顺便洗个衣服好了。你做了见血的活儿,弄脏了衣服,那就全扔进洗衣机洗洗干净好了。

不,应该不是这样。四十万美元摆在厨房的桌子上,你用不着费神洗衣服。你会扔掉这一身,回头去买新的。

我走遍了自助洗衣机周围两个街区内的每一条街道,矩形的边界分别是第四和第六大道、四十八和五十二街。我不知道我具体在搜寻什么,但碰到车身上有手写文字的蓝色厢式货车肯定会多看几眼。我的主要目的是感受一下这块区域,看会不会有东西吸引我的视线。

这块区域在经济水平和人种民族方面都极为多样化,散落的房舍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因为年久失修而破败不堪,有的则被其高消费阶层的屋主翻新改建成了独门独户的住宅。这儿有成片的排屋,有些还被铝合金和沥青毡包得严严实实,有些已经拆掉翻建的成果,重新砌上了红墙。这儿也有彼此分开的框架式房屋,门前是小小的草坪。有些草坪被用来停车,另一些屋子则自带车道和车库。我在这里见到了大量的街头生活,有很多母亲带着幼儿,很多小孩看起来精力过剩,还有很多男人在洗车修车,或者坐在门廊上用棕

色纸袋包着酒瓶喝酒。等我走完那儿的每一条街道,我也不知道自己获取了什么信息。但我有理由相信,途中我经过了他们行凶的那座屋子。

没过多久,我站在了另一座屋子的前面,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案。

看完六十街和第五大道路口的那部最南端的投币电话之后,我走到第四大道,从达戈斯蒂诺超市门前经过,终于进入了湾脊区。走到参议员街,我忽然想到两个街区外就是汤米·蒂拉里杀死他妻子的屋子。过了这么多年,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找到那儿,刚开始我确实遇到了困难,在另一个街区找来找去。还好我及时意识到了错误,很快就找到了正确的地方。

它比我记忆中小了一圈,就像你的小学教室,但除此之外,它完全就是我记忆中的模样。我站在屋前,仰望三楼的阁楼窗户。蒂拉里把妻子藏在那儿,然后搬下楼,杀害了她,将现场布置得像是劫匪逞凶。

玛格丽特,她叫这个名字。我全想起来了。玛格丽特,但汤米叫她佩格。

他杀妻子是为了钱。我一向觉得对于杀人而言,求财是个糟糕的理由,但也许是因为我太不看重金钱,却把生命看得太重。不过我还是要承认,相比为了取乐而杀人,求财已经算是个比较好的动机了。

我在办那个案子的时候认识了德鲁·卡普兰。他在第一起凶杀指控中担任汤米·蒂拉里的律师。警方释放了蒂拉里,但后来他再次被捕,理由是谋杀他的女朋友,这次卡普兰就让他另请高明去了。

屋子看上去维护得很好。不知道现在的屋主是什么人,知不知道它的历史。假如这栋屋子在这些年里转了几次手,目前的屋主很可能不知道那段往事。不过这是个相当稳定的住宅区。人们并不喜欢搬来搬去。

我在那儿站了几分钟,回想我酗酒的那段时光,我认识的那些人,我往日的那种生活。

很久以前了。也可能并不久,取决于你怎么数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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