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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月云高3(第3页)

周大夫摇摇头,道:“夫人不用担心,不是什么大事。姨太太大约就是操劳过度,一时气血不足,血不上承这才晕倒。老夫给开了补养气血的方子,将养几日就无碍了。”

“没有身孕?”孟春娥满脸失望。

同是老人家,总是晓得这些为人父母者的想望的。周大夫斟酌了下道:“老夫倒是尚未摸出喜脉。不过三爷和姨太太都还年轻,有孩子是早晚的事。这样,老夫再给姨太太写一张调理的方子,或许能早闻喜讯。”

孟春娥谢了他,叫人拿了笔墨来。

柳芽刚才也随着孟春娥一同过来,听到明蓁没有身孕,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可随即又担忧起来,那两人早晚会有孩子啊,万一那女人先生了个儿子,在家里更不知道要嚣张跋扈成什么样呢,她就是做了二姨娘也要低一头。

孟春娥叫柳芽收了方子,嘱咐她第二日就去长春堂里配药,药材一定都要顶好的。柳芽又妒又恨,辗转反侧了一夜,最后心生一计。

她隔日去了长春堂里抓了药出来,一同来的还有个憨头憨脑的大力气丫头阿荷,专给她提东西的。柳芽原总嫌阿荷不机灵,此时又庆幸蠢人好拿捏。柳芽拿了药,给了几个钱,找了个借口先打发走了阿荷,自己坐了黄包车去了城南。七转八绕地进了条巷子,找到间叫“回春堂”的药铺。

那时候孟春娥重病在床,都是她风里来雨里去请大夫、抓药熬药,擦身、清理便溺。生计艰难,她还要没日没夜地做活——当然都是她自愿的,她是不肯再回戏班子里吃苦了。好在那时候乱哄哄的,她跟着孟春娥走,班主竟然也没拦着。

她识字不多,又没有一技之长傍身,只能做些体力活。找了许久,才找到给青楼的姑娘洗衣服的活计。时间久了,晓得她们都喝避子汤,有时候也替她们跑跑腿,抓避子药或者落胎药。这些东西,她熟悉得不得了。现在,可不就派上了用场?她不能让明蓁赶在自己前头生下孩子。

明蓁借着晕倒,气定神闲地在**躺了几日,过了几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除了得喝药这事不大称心。

那日明蓁给陆予杭讲了个故事,可因为明蓁“病了”,那故事就断在了最惊心动魄的地方。予杭眼巴巴每日盼着明蓁给他把故事讲完,可又不敢到宁园来,只能干等着。

这日苏梦华照旧来看她,说起快要被予杭烦死了。明蓁只道自己已经大好了,就是秋燥,这嗓子总不舒服。索性出去一趟把书买来送给予杭,省得他一直牵肠挂肚的。

她心里的打算,东宝前次来她错过了,估摸着芳菲的信差不多也就这阵子要到了,正好出去的时候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东宝。

陆云从既然已经答应了她能出门,便不再阻止,只派着李旺跟着。两个女人在外头消磨了一整日,乱七八糟的东西买得李旺双手都提不住。

明蓁进了两三家书店,都说没看到自己读过的那一版,便道不如去从前总去的那一间,那边的书又多又便宜。苏梦华本就无事,又是头一次带着她出门,自然想让她尽兴。反正有汽车又不累脚,两人就往文通书店去。

街道两侧的景物随着车行,义无反顾地往身后奔去。明蓁有阵子没出来了,趴在车窗上往外看。

路旁的树有些已经染了秋色,有扎着小辫子的女孩子在路边玩游戏,口里念念有声:“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阿婆不嫁女,那得孙儿抱。”自己小时候也会唱的。看着看着,竟有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的恍惚。

快要到地方时,明蓁忽见迎面跑来的那辆黄包车里的人有几分眼熟。再仔细一看,那不是柳芽吗,怀里还抱着两摞药包——看到药,明蓁就警觉起来。她听喜枝说,药都是夫人派人到洛州城里最好的药铺长春堂里抓来的。但长春堂在城北,柳芽是抓了药到这里来的,还是……

明蓁对陆云从疑信参半,他那偏执疯痴叫她有时候也摸不清他的心思。怕他会下什么药给自己,让自己走不脱,所以尽管每日里都喝了药,待到没人的时候就会偷偷扣吐出来。在这里看到柳芽,更让她疑心自己的药有问题。

明蓁又进了两个书铺,最后才去了文通书店。明蓁介绍了好些鸳鸯蝴蝶小说给苏梦华,挑挑拣拣,耽误了好一会儿,总算是让她等到了收工回家领着妹妹从书店前路过的东宝。

因李旺在外头监视着,明蓁叫住了东宝也就是闲话了几句,摸摸妹妹的头发和小脸蛋。东宝是个极机灵的,看懂了明蓁的眼色,趁着无人注意,快速从挎包里拿了什么东西塞进一本杂志里,然后牵着妹妹走了。

明蓁假意翻了翻杂志,挑了几本,把那本夹东西的杂志也一同带走了。两人又在附近吃了东西才满载而归。她迫不及待地想读信,却也只能摆出一副不急不慌的模样。

好不容易回到宁园,一进房却发现陆云从竟然坐在她房间里,淡然地翻着她书桌上看了一半的书。

“五姨娘这是大好了,出去一整天,还晓得回家。”他掀起眼皮看了眼明蓁,又见李旺满头大汗提着一堆东西进来,放到了外间的桌上然后退了出去。那小圆桌顿时起了一座山。

“买了什么?”陆云从起身走过去。那桌上五花八门,有油纸包的,有盒子装的,还有些书和杂志。

信还藏在杂志里,明蓁怕他发现,不动声色地走过去打开了一个盒子,“买了好吃的,还有几本书。这个马蹄糕爽口弹牙,很好吃的呢,主子尝尝?”她手托出马蹄糕到他面前,笑望着他。

陆云从没接她的东西,她也不觉得尴尬。“不爱吃啊?那算了。”明蓁自己吃了手里的那块马蹄糕,然后把盒子一个一个打开。

“栗子蛋糕主子吃不吃?大奶奶说那家做得好吃。我一向不怎么吃洋人的东西,不过尝了一口,觉得倒是甜而不腻,就带了一块回来。还有这个茯苓饼——”

她举到他面前,但他还没表示什么呢,明蓁又收回来,自己咬了一口,把剩下的丢在一边,正压在那几本杂志上。知道他是个极爱干净的,这样弄脏了的书他是万万不会再碰了。

明蓁像过冬的松鼠在盘点库存粮食,一边翻一边说,直到把所有的东西都拆开了。

陆云从的目光停在了那吃了一口的茯苓饼上。薄脆雪白的饼皮,被咬的缺口处露出蜜糖色的夹心。那时候她也喂他吃过,记得那是种很特别的甜味。后来再吃,都不是那个味道。

明蓁见他在看那杂志,心中紧张起来,万一信被他发现了,少不得一顿折腾,往后想出去就难了。但越是这样,她越神态自若,“主子要看杂志吗?不过只借给你,回头可要还我。”

那是最新一期的《黑玫瑰》,上头是个姿态娇媚的时髦女郎,依偎在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身上。小号粗体印着“旧京名妓,豪门公子,孽海情深。”——女人都爱看这些?

陆云从把目光挪开,手指不耐烦地在桌上点了点,“吃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头还有肚子喝药?”然后对候在外头的阿荣道:“去跟厨房说,五姨娘回来了,把药送来。”

果然在意自己有没有吃药。明蓁想。

陆云从又看了看桌上的东西,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皱起来。“你哪来的钱?”

明蓁“啊?”了一声,反应过来他问的是什么,笑着说:“大奶奶买给我的呀。我又没钱,又不能拿首饰当,主子说我哪里来的钱?”

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不舒服。他如今富可敌国,外号“玉面财神”,人人都唯恐巴结不及。自己的女人竟然要旁人施舍吗?她为什么不来找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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