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你要是过来的话,应该能在这儿找到我。你会发现这儿是整个拉丁区最实惠的馆子,用不了几个子儿就能吃得你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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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漫步在蒙帕纳斯大道上。眼前这个巴黎和他春天去圣乔治酒店做账时看到的巴黎截然不同——他现在一想起那段经历就不寒而栗——反而比较像他心目中省城的样子。整个城市有种悠闲自得的气氛,广阔天地充盈着璀璨的阳光,让人不由得白日做梦,浮想联翩。大道两旁的树木整齐有序,阳光下的房屋白得耀眼明丽,街道宽阔气派,一切都令人心旷神怡。才来几天他就有了如鱼得水的感觉。他一边溜达一边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些最普通的人身上似乎都散发着优雅的气质:工人们系着红色的宽腰带,穿着肥大的工装裤;年轻的士兵们穿着褪色却帅气的军装。不一会儿,他走到了天文台大道,眼前的景色一眼望不到头,庄严壮丽又精致典雅,他不禁发出一声惬意的叹息。走进卢森堡公园,孩子们正在嬉戏,系着长长帽带的乳母们[173]两两踱步,忙碌的男人们夹着公文包匆匆走过,年轻人穿着奇装异服招摇过市。公园布局有序,精巧秀丽;景观经过人工设计,看上去井然有序却又巧夺天工,以至于那些不事雕琢、放任自流的景观反而显得野蛮粗俗。菲利普陶然沉醉在这片美景中。他读过许许多多关于这里的描写,现在终于置身此地,他的心情激动不已。这是他心目中的文艺圣地,他心怀敬畏又满心欢喜,就像某个老教授第一次看到风光旖旎的斯巴达平原一样。
“你在这儿干吗呢?”普赖斯看着走上前来的菲利普问道。
“享受呢。你不也是吗?”
“哦,我每天下午四点到五点都会上这儿来。一天到晚画画也不行。”
“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吗?”他说。
“想坐就坐吧。”
“这话听起来不是很热情呀。”他哈哈一笑。
“我这人不太会说好听的。”
菲利普觉得有点窘,默默地点了一支烟。
“克拉顿有评论过我的画吗?”她突然问了句。
“没有,应该没说过。”菲利普说。
“他这人成不了大器的,我跟你说。他以为自己是个天才,哼,他才不是呢。第一他太懒了。天才就是十年如一日地勤学苦练,重要的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只要下定决心,矢志不渝,就会情不自禁投入其中。”
她说得慷慨激昂,听得菲利普一愣一愣的。她戴着顶黑色水手草帽,穿着一件不太干净的白衬衣,下身是一条棕色的裙子。她没戴手套,那双手实在该洗洗了。菲利普觉得她很倒胃口,刚才真不该跟她说话。可他又看不出她是想让他继续待着,还是想让他赶紧走开。
“我会尽我所能帮你的。”她突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我是过来人,知道其中的艰难。”
“太谢谢你了。”菲利普回答,顿了一下又说,“要不要找个地方喝杯茶?”
普赖斯小姐飞快地看了他一眼,脸唰的一下红了,原本苍白的皮肤变得红一块白一块,就像放坏了的奶油草莓[174]。
“不用了,谢谢。你为什么觉得我会想喝茶呢?我才刚吃完午饭。”
“我是想这样可以打发打发时间嘛。”菲利普说。
“你要是觉得时间不好打发可以不用理我,我不介意自己一个人待着。”
这时有两个男人从他们面前路过。他们穿着平绒上衣和肥大的裤子,头上戴着巴斯克帽。两个人都很年轻,却都蓄着一把大胡子。
“嘿,他们是学艺术的吗?”菲利普说,“简直就是从《波西米亚的生活》里走出来的。”
“一看就是美国佬。”普赖斯小姐轻蔑地说,“法国人有三十年没这样穿过了,只有那些从大西部来的美国佬才这样穿。他们到巴黎的第二天就去买了一身这样的衣服,还专门穿着去照相。论艺术造诣,这帮家伙也就这么点儿能耐了。不过他们也不在乎,反正他们个个都是有钱人。”
菲利普倒是很喜欢他们那身标新立异、神气活现的打扮,在他眼里这就是浪漫精神的体现。普赖斯小姐问他几点了。
菲利普没听说过有速写课。普赖斯小姐说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画室里都会有一个模特,想去的都可以去画,每次交五十生丁[175]。每天的模特都不一样,是个练手的好机会。
“不过我觉得你现在的水平还不适合上这个课,最好过一段时间再去。”
“我觉得可以试一下,反正我现在也没别的事做。”
于是他们起身往画室走去。看普赖斯小姐的样子,菲利普拿不准她是想跟他一起走,还是想自己一个人走。菲利普觉得很尴尬,不知道怎么甩掉她,只好继续跟她一起走。她一路上一言不发,菲利普问她什么,她就三言两语冷冷作答。
画室门口站着个男人,手里拿着个大盘子,每个人进去的时候都往盘子里放半法郎。画室里的人比早上多得多,也不像早上那样到处都是英国人和美国人,女学生占的比例也没那么大。菲利普觉得这才像他想象中的画室。天气非常暖和,画室里很快就变得臭烘烘的。这次的模特是个老头儿,长着大把灰白的络腮胡。菲利普想练习早上学到的那点儿技巧,结果画得很糟糕。他这才意识到,他画画的本事根本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好。他满心羡慕地瞟了瞟旁边几个人的速写,不知道有一天他是不是也能把木炭笔用得这么得心应手。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为了不给普赖斯小姐添麻烦,菲利普坐在与她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下了课他正往外走,从她身边路过的时候,普赖斯小姐语气生硬地问他画得怎样。
“不怎么样。”他笑了笑。
“你要是肯赏脸坐在我旁边,我还可以帮帮你。你大概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屑我帮助吧。”
“不是的,我是怕你嫌我烦。”
“嫌你烦的时候我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的。”
菲利普看出来她虽然态度粗鲁,但其实是想帮他。
“好吧,明天我就要缠着你不放了。”
“我不介意。”她回答。
菲利普走出画室,边走边想晚饭前这段时间干点儿什么好。他很想试试有巴黎特色的东西。那当然就是苦艾酒了!于是,他朝车站的方向一路溜达过去,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坐下,点了一杯苦艾酒。一口喝下去真是既恶心又满足!他发现苦艾酒的味道虽然叫人反胃,但是精神上的作用非同小可:酒一下肚,他感觉自己里里外外都是个学艺术的了。加上他是空腹喝的,酒劲很快就上来了,他也变得亢奋起来。他看着周围的人群,觉得所有人都跟他亲如兄弟,心里快活极了。等他到了格拉维耶餐馆的时候,克拉顿那桌已经坐满了人,不过他一看到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就马上大声招呼他。大家挤一挤给他腾了个座儿。晚餐吃得很节俭:一盘汤、一盘肉、一点儿水果和奶酪,外加半瓶葡萄酒。不过菲利普并不在意自己吃的什么。他仔细打量着桌上的人,弗拉纳根又在场:这个美国小伙长着短翘的狮子鼻,脸上笑容可掬,嘴里笑声不断。他穿着件花纹艳丽醒目的诺福克夹克,脖子上系着条宽大的蓝色硬领巾,头上戴着顶极其精巧的粗呢帽。虽然当时印象派已经主宰了整个拉丁区,但是它战胜其他老画派还是最近的事情。卡罗勒斯·杜兰[176]和布格罗[177]之类的画家被拿来和马奈、莫奈及德加一比高下,而欣赏前者的作品仍然被视为品位高雅的象征。惠斯勒[178]在英国人和美国同胞中有着很强的影响力,眼光独到的他收藏了许多日本浮世绘。古典大师们则被加以新的标准审视。几个世纪以来,众人对拉斐尔推崇备至,现在他却被聪明睿智的后生们视为笑谈。他们说愿意用他所有作品换国家美术馆里委拉斯开兹[179]画的腓力四世那颗脑袋。菲利普发现这桌人正在激烈地争论艺术话题。第一天来这儿吃饭时见到的劳森就坐在他对面,他这个精瘦的年轻人满脸雀斑一头红发,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绿眼睛。菲利普坐下来时,劳森两只眼睛紧盯着他,冷不丁丢出一句:
劳森的语气咄咄逼人,菲利普不禁吓了一跳,不过他不用回应,因为弗拉纳根已经不耐烦地插嘴了。
“啊,去他妈的艺术!”他喊道,“咱们一醉方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