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那样的疯狂是一种病……
我只看得出两种可能。一种是不可能让他改善——假若是那样,他不如死掉算了,对他自己还比较好,对其他人的安全也比较好;另一种可能是治疗他,使他心智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在我看来),如果有一天他能有正常的心智,足以进入文明社会……想到他以前“有病”的时候做了什么事——除了自杀,他还能有什么选择?他怎么能活着面对自己呢?
再假设他还没治愈就逃脱,又犯了同样的事,然后可能一犯再犯呢?你要怎么对痛失爱女的父母解释?更何况他还有前科呢。
我只能想到一个答案。我突然回想起我们在历史与道德哲学课堂上的一次讨论。杜波依斯先生正在谈北美共和国解体之前的混乱,那是20世纪的事。据他说,有一段时间,像迪林杰案那样的犯罪,就像斗殴一样常见,后来才大幅减少。“恐怖时期”不只在北美洲——俄罗斯、不列颠群岛等地也有。但最严重的情况是在北美洲,共和国解体之前不久的那段时间。
“守法的人,”杜波依斯告诉我们,“夜间几乎不敢走进公园。这等于是冒着受到攻击的风险,狼群似的少年手持铁链、刀、土制枪、棍棒……碰上了至少会受伤,肯定会遭抢劫,有可能终身伤残——或者甚至被杀害。这种情形持续多年,直到俄英美同盟与大秦霸权之间的战争。谋杀、毒瘾、窃盗、殴打、破坏财物,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危险的地方不是只有公园——这些事也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大街上、校园内,甚至在教室里。但公园很不安全的恶名已是人尽皆知,正直的人在天黑之后不会靠近。”
我曾经试着想象这种事发生在我们学校——根本想象不出来。也无法想象会发生在我们的公园。公园是欢乐的地方,不是受伤的地方。至于被杀害……“杜波依斯先生,难道他们没有警察吗?或是法庭呢?”
“他们有很多警察,比我们多太多了,也有更多的法庭,全都工作过劳。”
“我想不明白。”如果我们的城市有个少年做了坏事,哪怕只有一半坏……那么,他和他的父亲会站在一起挨鞭子。可是,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
然后,杜波依斯先生要求我“定义‘少年犯’”。
“呃,那样的……那些打人的孩子。”
“错!”
“嗯?可是,书上说……”
“我道歉。你们的教科书确实是这么说。但是,把尾巴叫作腿,也不会把尾巴变成腿。‘少年犯’是一个矛盾的名词,一方面暗示他们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苦无解决之道。你养过小狗吗?”
“养过。”
“你有没有教它学习家里的规矩?”
“呃……有,后来教了。”就是因为我做得太慢,才会导致我母亲定下规矩:狗绝对不能进屋。
“啊,对,你的小狗犯错的时候,你生气吗?”
“什么?哎呀,它又不懂事。它只是一只小狗。”
“你怎么做的呢?”
“哎呀,我会责骂它,揪着它指出错误,还会打它屁股。”
“它肯定听不懂你说的话吧?”
“不懂,但它能知道我对它很生气!”
“可是,你刚才说,你并不生气。”
杜波依斯先生有一种做法很令人恼怒,就是喜欢把人搞糊涂。“对,但我必须让它认为我生气。它必须学习,不是吗?”我回复道。
“确实。可是,既然已经清楚地让它知道你不喜欢它犯错,你又怎么狠得下心打它屁股呢?你说这只可怜的小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然而,你造成了痛苦。请证明你有正当的理由!难道你是虐待狂吗?”
我当时还不晓得“虐待狂”是什么——但我了解幼犬:“杜波依斯先生,你非得这么做不可!你责骂它,这样它才会知道自己惹了麻烦;你揪着它认清错误,它才会知道你指的是什么麻烦;你打它屁股,这样它才不会再犯——而且你必须马上做!如果事后再惩罚它,一点用处都没有,只会使它更糊涂。即便如此,它也不会一次就能学到教训,所以你要注意,抓到它再犯,就要更严厉地惩罚。不久,它就会学到了。但如果只是骂它,就是浪费口舌而已。”然后我又说:“我猜你从来没养过小狗。”
“多了!我现在就在养一只腊肠狗——用你的方法。我们再回来谈那些少年犯。最狠毒的那些,平均年龄比你们这班的同学还要小一点……而且他们往往从更小的时候就开始了无法无天的生涯。千万别忘记那只小狗的例子。这些孩子常常被抓,警察每天都是一批一批逮捕。有责备他们吗?有,往往相当严厉。有没有揪着他们指出错误?很少。新闻机构与官员通常会将他们的姓名保密——很多地方的法律对十八岁以下的犯罪者有这样的规定。他们有被打屁股吗?确实没有!许多犯罪者从小就没被打屁股;当时的人普遍相信,打屁股,或是任何涉及疼痛的惩罚,对儿童会造成永久的心理伤害。”
(回想起来,我父亲肯定从来没听过那个理论。)
“校内体罚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他继续说,“只有德拉瓦这个小省份,立法将鞭打纳入法庭判决的合法课刑,但也只有少数几项犯罪适用,而且很少行使。这被视为‘残忍且不寻常的刑罚’。”杜波依斯好像把内心的沉思讲了出来:“我不能理解何以要反对‘残忍且不寻常’的刑罚。虽然法官的立意应该是仁慈的,但他的裁决应该导致罪犯受苦,否则等于没有惩罚——而疼痛是由几百万年的演化建立在我们身上的基本机制,当我们的生存受到威胁时就发出警告,用意是保护我们。为什么社会不肯使用这么高度完善的生存机制呢?然而,那个时期充满了科学时代之前的伪心理学胡扯。
“至于‘不寻常’,惩罚当然要不寻常,否则根本没用。”然后,他又用残肢指着另一个男生:“如果有一只幼犬,每小时就挨一次打,那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