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隐性的自然
然后是隐性特征的自然。表面上看,汉诗中有大量作品提及自然景物。这些和叙述相关的安排和设置,往往作为背景出现,为人物及其思想提供活动场所,寄托幽思,抒**感,点明环境。在自然的静态衬托或者动态裹挟下,人物受到文字召唤来到眼前,遭遇自然,发生故事。然而从深层次看,自然和文字的前背景拓扑关系总处在不断协商和变化中。就汉诗而言,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开宗明义,阐发文字和自然在生产关系上的共生和互相依赖:“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文”出自人手,人手书写人心。这是“文”或者“文辞”的狭义定义。事实上,“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旁及万品,动植皆文”。自然万物不但有“文”的表现,还可以细分为形文、声文和情文三种: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文章和修辞由“五性发”,文采是“神理”,即自然形成的。刘勰“试图用自然界的现象来说明属于人的意识的文章”,不仅在本体论上将文本形式结构(文采、对偶、声律)和自然等同,更试图将与文本相关的认识实践和美学体系嵌入自然,受到自然背后的“道”的统领。杨国斌相信自然之道“把文学创作追溯到人,并把人看作天地之心,就是将文学写作归源于道”[1]。形文和声文在自然中都可以找到直观对应,容易观察到也容易理解。至于第三种,周振甫出自唯物主义科学观点,认为“情文是有了人类之后才有”[2],刘勰的观点显然“混淆了自然现象和意识的差别”[3],汉诗关于道生万物(也包括人和文)的观点不够科学。那么,在科学突飞猛进的20世纪早期,汉诗对美国现代性产生影响的过程中,汉诗带来的自然观点是如何被美国诗人认识的?如果在宇宙万物中都能找到文,都和人类创作的文本“遗传密码”相同,那么这种中国特有的看法和心思,能够和西方文学理论产生什么样的汇通呢?
看见自然事物(龙凤、虎豹、云霞、草木),事物背后的文字以及变化(英华日新、精义坚深),变化的力量和设计(道心惟微,神理设教),以及文字和文字的创造者——人——之间的关系(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宇文所安以一个西方人对柏拉图的熟悉,敏锐地感知到刘勰思想和柏拉图的知识、代表、模仿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4]。在柏拉图思想体系中,可以观察到存在于自然之中由上帝创造的床的形式,以及生活中木匠制造的床和画家创造的床。诗人或者艺术家只要掌握了足够艺术技巧,便可以画出从远处看上去以假乱真的木匠(当然也包括木匠造的床),而根本不必知晓造床所需的任何知识。[5]他们将世间万物纳于笔尖或者画布,似乎具备无所不知(omnisce)的神奇能力[6]。但是,艺术家无论多么出色,已经和床的理想形式三重隔离,不可能跨越两重障碍(先跨越对物质的刻画再跨越对形式的物化),直接进入自然。柏拉图进一步用绣着各色饰物的五色罩衣(amulticoloredbroideredwitheveryor)做比喻[7],说明永恒的隔离让艺术相对于自然,永远在空间上隔离,时间上迟到,形式上别样,即便通过各种手段达到“像自然”的缤纷,也难以摆脱“不是自然”的变异,或者说必须在“不是自然”和“不自然”两种人为制造的扭曲中进行选择。文本之于自然,只不过是变异、隔阂、延迟且不确定的代表而已。无论对自然观察有多么仔细和忠实,文字始终处于被动局面,观察者既难以接近自己的观察目标(自然),也难以驾驭自己的写作成果(文字)。怀疑由此产生,自然可以被想象夸张到荒诞,也可以被观察约束成机械。离开西方文学批判传统,宇文所安相信,刘勰赋予人“得道”的能力,圣人“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获取道心的可能不但完美化解了呈现和代表之间的困难,而且让文字和自然通过道心为规定性代码相互连接,文本和自然同生且同构,都是“道”的外化物化表现,前者在空间上和后者重合,构造上无须模仿后者,在时间上无须追赶后者。现代主义诗人,以威廉斯为代表,生动地称述了用文字代表世界时所遇到的困境:“我调遣文字去说我是什么,当说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不是调遣文字时的那个我。”[8]摩尔在描述陶罐之时,揭示了东西方对自然想象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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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诗歌因为和自然有三重之隔,很难把握“异兽”和“怪兽”之间的界限,想象不经意间便从清楚明白(spicuous)降格为怪诞(freaks):绿色公鸡,墨绿鸡冠,怎么看都不过是“艺术家自己豢养的家禽家畜的夸张、反常版本”。[9]福柯笔下的西方博物学家,难以把视线从物种之间的相关性和相似性移开,去想象一个完全不以肌体形态为分类基础的自然世界。同理,摩尔眼中西方艺术家受困于对艺术过于细致和片段的观察,无意中拒绝了离开自然表象同时保留自然精神的可能。而汉诗用“野性精神”去塑造一只由各种动物特征拼合起来的麒麟,丝毫不显得突兀和出格,已经十分接近刘勰的“自然之道”。此时诗人当然尚未读过《文心雕龙》[10],但对中国人观察自然和表述自然的独到之处已经有所察觉,并开始主动模仿。具体说来,自然无语也无心。任何试图和自然进行意识交流的企图都是主观臆想,即便能够暂时超越想象,最终也只是想象的一部分。观察者只能从自然元件出发,观察“龙凤、虎豹、云霞、草木”等天地万物的自然形式。等觉察它们包含了“文彩、声律、对偶”等文学形式以后,可进一步以文本形式为依托,去找寻自然,与道心合为一体[11]。对于自然,用何种语言和文学形式来表述,比语言蕴含了何种高深思想更为重要。诗人更应该关注文本孕育了什么,而不单纯是承载了什么。
刘若愚根据刘勰关于“自然之道”的主张和说法,设定了现象世界的自然,文本的自然和统领自然的道心神理之间的关系和顺序。“人通过文学显示其本性是‘自然’的。”自然,或者自然性存在于文本中,文本显示(reveal),而非代表(represent)[12]。他将刘勰文论归为形而上学,通过仔细比对柏拉图模仿理论对于模仿对象,即宇宙概念的辨识和处理,刘若愚认为道心和超验理想(traalideal)最为接近[13]。微妙差异在于,道可以规定和统领世间万物,如西方思想中的上帝,道也如遗传密码一般生成世间万物[14],它“遍在于自然万物中”,从未离开也不能离开它创造的世界。于是,刘若愚推论,西方诗人依照柏拉图理论,对自然观察若想摆脱“怪兽”纠缠,终极状态是向内看,观照自己的心灵。东方从道的观点出发,首要也是终极的观照对象是自然。刘若愚认为西方的“观心”和东方哲学理论中的“观心”根本不同。前者出发点是获得“高度的感官感受”,而后者希望能够达到“感官感受的中止”[15],压制作者主体意识,即“作者之心”,要求作者尽可能地接近然后臣服于“天地之心”来进行创作,自我意识的解体,进入无我无心之境。笔者注意到,刘若愚所举大多为现代主义之前的事例,而自从现代诗歌运动开始对东方形式和思想的学习以及借鉴以后,很难再以感官感受是否被强化或者中止为分界线,去判别两种诗
学对于由自然引发的超验的认识和态度。钟玲总结王红公和史耐德译诗以及原创,认为“中国隐士诗的论述已与后现代的论述交汇融合了”,并引述麦可里欧的论断,只有“把武断的自我溶解掉”之后,才能写出一种“以最佳方式获得自我真实的诗歌”[16]。也就是说,汉诗的自然疏远了观察者作为感受活动的发出者(主格的我)以及接收者(宾格的我),也扩充了元件在平台摆放的可能类型学预设。图示如下:
粗略说来,西方文学方法自古希腊以来大抵遵循A路线,观察越细致,感受越个体,便越符合审美预设。汉诗中相当一部分,特别是王维和后来的寒山,往往表现为D路线,和《二十四诗品》中的自然高度相关:
在“我”依然存在的情况下感受中止,或者感受放大时“我”消失不在,最容易联想到语言诗派。主要由诗人让·希里曼(RonSilliman)主编的《在美国的树上》(Iree)中有一首诗生动地代表了C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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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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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earand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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