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ihewordofand
Failstoahewordforbread
Driesandgrowsmouldy。
诗歌崩坏,遭人贬损的根源和任何个体诗人才华与内在特质无关,乃文字发生病变之故。失去象征神奇,无法产生新颖变化,成为流畅而干瘪的陈词。聂莫洛夫此番感叹,发生于人类文明遭到重大破坏,社会人心动**不安之际,诗歌被视作原始时代神魔崇拜的产物,相当部分人认为其没有必要和价值在现代社会继续存在。在另一首作品《书写》(“Writing”)里,聂莫洛夫提及汉字以及宋徽宗的瘦金体,表达书写诞生之时的奇妙,感召天地精灵的神奇魔力,以及宇宙对每只手腕的造化。
&elligible,
theseiththeiraudacities
aehesitations,theybee
miraately,outthere
atthepen’spointorbrush’stip,doworld
andspiritwed。
。。。
Theuniverseinduces
adifferenttremorineveryhand,fromthe
check-fer’stothatoftheEmperor
HuiTsung,whocalledhisohy
the“SlenderGold。”Anervousman
writesnervouslyofanervousworld,andsoon。
熟悉《文赋》的读者很容易看出以上诗行中“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的弦外音,甚至“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的文意。在聂莫洛夫眼中,陆机代表着一种理想化诗歌象征。陆机作为外国人,所象征的文化背景与文学思想隔阂于言者主体之外。两首诗一并观察,呼喊名字,或者观察汉字,都缩减或者回归成没有意义的听觉视觉符号,(evenwithoutameaning,inafuage,iance)。文本因此发生断裂,它能提醒言者(当然也包括读者)认识到自己的缺乏,和陆机共同的主题既是如何操斧伐柯(thethemeofhowtoholdtheaxeTomakeitshandle),诗人便关注自家武艺,在试图拉近距离的过程中更为清楚地规划和思考。协助言者进入自我意识构思的象征秩序,即“陆机”所提供和承诺的古代汉诗关系(诗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能够被美国现代诗歌利用并接受重构。呼喊,思考他者,通过他者发声(utterance),和上文提及的洛威尔、庞德的做法,以及钟玲引用的其他美国诗人如勃莱、赖特等人一致。
Ishallpreteall
Thisafternoo,and
Mymarvelouswordsmustbriimein
Areeofspeechtoflower
&worealmsofheaveh。Sonow
Goodbye,Ludthankyouforyourpoem。
最后,聂莫洛夫再一次表示暂为中国诗人的愿望。或通过评论家,或自己申请,加冕成为“中国诗人”的例子,在20世纪美国诗坛并不罕见。从庞德发明汉诗开始,到斯蒂文斯因为作品流露出宁静和自得的雅致,被视为“中国诗人”[29],再到聂莫洛夫希望在中国诗人的天地里停留片刻,然后是王红公写出以假乱真的汉诗[30],诗人自己也认为杜甫“无疑地让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lymademeabetterman)[31]。时隔多年后,意犹未尽的王红公找到机会进一步补充说:浸**杜诗四十载,让他变成更趋完美的人,更为敏感的生命,和更为优秀的诗人[32]。再到新一代诗人蔚雅风(AfaaMichaelWeaver)在沉浸式学习中文阶段用汉语写作,试图找到承载不同语言以及不同文化的统一“mentalese”(思语),据此从另一角度观察思语如何将经验和思想“翻译”(translate)为作品[33],以及思想翻译与中英两种文字间翻译的辩证关系。蔚雅风同样也想成为一名中国人,尽管他也知道,作为一名非裔美国人,如此设想相当荒唐。只是,在陌生语言中舞蹈的刺激,一旦掺入成为中国人的“想法”,就更加让人兴奋和满足。蔚雅风总结道:
Formethestudyofthelanguageisaprogtiofpletion。Theprocessisthespeaker,aionisthebeglisteandingattheedgeofthedeepure,thealluringworldsofodseasoflanguage。
对我来说,学习语言乃是一个过程,朝着想象中的完成行为进发。过程是言者,终点是让人神往的听者。听者站在深层结构幽深的边缘,那诱人的大千世界和万象语言。[34]
这番话的源起虽然和美国诗人神交古代中国同行的风尚缺乏直接联系,但相当精准而富有概括性地揭示了为何20世纪以降,历代美国诗人不曾间断,无论其时代背景和个人特质,在看见和熟悉汉诗到一定程度后皆表现出想要成为他者的动心和跨越。聂莫洛夫和蔚雅风追求的当然不是“异国珍闻”,他们认识到自我只能通过成为他才能实现。向永远无法在场的他者(汉诗)言说,言说者发现,自我其实始终处于缺乏状态。看见他者(汉诗)之前,缺乏是不完整的,所有关于缺乏的思辨建立在对于自我的反省上,向内观照,探索自我的所谓本质,比照他者然后认识到缺乏。汉诗一旦突破了“异国珍闻”的囹圄,让美国诗人拥有另一个备选项,即发明汉诗然后成为中国诗人。于是,完整的缺乏产生于美国诗人质疑自己为何会产生一个被自我称为“美国诗人”的概念的那一刻。在萨特看来,这便是美国诗人以不是自我的方式(中国诗人)成为他(美国诗人)[35]。而对美国诗歌总体而言,欲成为有别于英国诗歌的国别文学,美国诗人自身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身份认同和意识觉醒。现代诗歌前辈惠特曼在那篇享有盛名的文章中,开始朦胧地认识到美国诗歌缺乏现代性,陈腐古旧的原因并非诗人缺乏单纯的创新精神。相反,恰好是美国诗人和飞速发展的时代以及现实距离过近,以至于和诗歌传统以及诗性语言深层结构脱节的结果[36]。缺乏欧洲和亚洲诗歌悠久的历史,美国诗歌只能反映当下的自我,只能想象“我是我”,难以调动思想力,进入非我的秩序,正好契合萨特关于存在和虚无的推导,即无法以不是我的方式成为他。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美国诗人在想象他者之时,文字中表现出相当强烈的视觉性,而视觉性恰好在认知和表征上将现代性具体化。倾向于关注细节并努力让它们在心理图像上给读者,同时给诗人自己留下深刻印痕。致中国同行的作品试图在普通场景,用平淡文字书写,或看见友谊对象,或放置物件召唤缺席者回归,昭示了“思想的象征机制在视觉中找到的支撑”[37]。如威廉斯想起白居易;又有聂莫洛夫写给站在河边钓鱼的陆机;也像洛威尔笔下形象鲜明的亚洲女子。
本来,诗人间写诗互赠之传统,无论中外,皆流传久远。汉诗西传后,美国诗人对来自远古异国的同行逐渐了解,希望通过文字,和观察对象隔空对话,很容易被解读成前者对后者产生学习仿效,甚至崇拜追随的念头。但笔者通过以上分析表明,西方诗人赠诗给前世异国诗人,将其视为沉默的聆听者和缺席的评论家,除希望从中国诗歌中汲取灵感,也要通过和中国诗人的神交,盼望相异性(alterity)进入己身,主动博得他者的凝视(gaze),试图生成并引导自身理想。勃莱便写过一首高度类似汉诗的作品给自己一生的好友赖特。
FLOATILAKE
Themoonrollshtheeasternsky,
Highoverthelakeandthesh。
Howmuchthemoosplathesky!
Itisjusteastofus,hehht。
ForJamesWright
勃莱借助汉诗标志性“以物观物”的视角想象东方天际高月能够看到的万千世界,从远(highover)到近(near),从旷野(sh)到家园(house)。雪野、湖水、明月是汉诗惯用景观,也是勃莱诗作里的常客。这首诗的音节数量十分奇特,四行之内从9递进到12。句法断行,没有跨行连续,四句打乱顺序重新组合不但成立,而且能让读者品味文字的各种美妙。诗人反复强调的东方明月应该有亚洲明月的隐喻。吉福德写给远方朋友的短笺也洋溢着中国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