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对章学诚的史学观念,可详见余英时先生《章实斋与柯灵乌的历史思想》(收入其《历史与思想》,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9月初版,页167~221);及傅振伦《章实斋之史学》,《史学年报》第五期,页127上~145下。引文详见上引《答客问》中。
[25]刘知幾于《史通》,卷十一之《史官建置》及《古今正史》中,即颇抱此旨而评论之。
[26]《晋书·王隐列传》对其人格及史学,严格说乃是泛陈而未深究。正文所引引文,正足以见王隐之精神学识,本传反删约言之,此为唐初史臣乏识之处。《祖纳附传》既已载之,王隐本传从而又赘述,且将其足以表示人格学识之处删略,是则唐初史臣不但有乏识之虞,抑且有芜舛不伦、文体混漫之处也。他们批评王隐《晋书》“次第可观者,皆其父所撰;文体混漫、义不可解者,隐之作也。”不知他们如何得知何者为王铨所作,何者为王隐之作?王隐继父业多年,又博学多识,人格高尚,时人许为“史才”,何以其劣竟至于此?是否与虞预盗其原作,而又以政治力量排挤及诽谤他有关?《五代史志》谓王隐《晋书》本有九十三卷,当时所见乃缺残之八十六卷,唐初史臣所读隐书必此残缺本,是否又因版本问题使他们对王隐认识有所偏差?试比较《隐传》及《祖纳附传》,当知此事或涉及一段王隐与虞预,及王隐与唐史臣之学术公案。
[28]王韶之(380—435年)撰史时二十余岁,曾经历淝水之战、桓玄之乱等。因私修《晋安帝阳秋》,声誉鹊起,《宋书·荀伯子列传》云:“著作郎徐度重其才学(指伯子),举作子及王韶之并为佐郎,助撰晋史,及著桓玄等传。”(参见卷六十,页165B)是则韶之成为晋末最后史官之一的因缘在此。他后来助刘裕弑晋安帝,即累迁黄门侍郎领著作郎,由助理成为大著作矣。他是刘裕的御用文人,宋朝建立,复掌《宋书》,故为刘宋之最早史官。但此时他对晋、宋之际的史事,是否仍能直笔?窃可疑也。(正文引文详见本传,页165A、165B)韶之另有《晋纪》十卷,与前书皆为编年史之著作。
[29]东晋史官重建,约在321年(元帝太兴四年),由王导提议,干宝为首任史官,但东晋首先创议重建史官的是祖纳而非王导,而祖纳则因王隐的影响而提议。据前述《祖纳附传》所述,纳在元帝未即位时提出,故称司马睿为“大府”。司马睿在317年(建武元年)即晋王位,翌年即皇帝位。据《晋书》,卷六《元帝纪》建武元年十一月丁卯条,是时“置史官,立太学”,其实二者皆空有其名。但史官之重建,确为王隐影响祖纳。祖纳时为司马睿军谘祭酒,甚见宠遇,故又影响了司马睿,故有“置史官”之举。可能由于钟雅之言,格于政局未定,空立史官而实未除人。及至王导时再建议,遂由导推荐干宝,捷足先登史官之职。待干宝不旋踵求去,始复以王隐、郭璞继任也。又按:据《晋书》,卷六十二《祖逖列传》及卷一〇〇《祖约列传》,祖氏及范阳旧姓高门,祖逖击楫渡江,对晋室有中流砥柱之功,王敦久怀逆乱而不敢反者,盖畏逖也。321年——史官正式重建之年——逖卒,同母弟祖约代领其众,王敦翌年即反。祖约与祖逖亲爱,但对异母兄之祖纳则颇疏远。纳不能平,颇向元帝说祖约有“陵上之性”,谏勿假以权势以成乱阶,引起兄弟之间忌恨,而朝廷弃纳。是则史官正式重建之时,正值祖纳失势,王隐不能成为首任史官,或与此有关。
[30]参见《后主传,评曰》,《三国志》,卷三,页902。蔡邕事件及引文,详参本书页198~200。
[32]详见本书第十章第一节。
[33]高允不但承认修史之责,且为崔浩辩,实有大史家之风骨。他后来再度主持修史,却未见有誉,恐其才只是记注之才,缺乏如崔浩者领导所致。可详见《魏书》本传,卷四十八,页109C~112C。班彪史才似不及其子,有偏向记注之虞。但其论“杀史见极”,深有古代大史家之风(详见《后汉书·彪传》,卷四十上,页1324~1327)。高允似深于班彪而浅于史迁,故风骨史才亦与彪似,终难完成完美之史著也。
[34]详见本书第十章第三节。
[35]令狐德棻乃宜州人,河西高门,引文详见《旧唐书·本传》,卷七十三,页3325D。
[36]详见《隋书》,卷三十三,页953~957。
[37]《上三国志注表》全文列于《三国志》,页1471。本书曾引此表,并略有分析。
[38]详见《汉书》,页3。该《叙例》尚有多处批评旧注者,不赘引。
[39]琅邪颜氏以忠义称著。颜含从晋元帝(当时为琅邪王)东渡,官至侍中、国子祭酒。六世孙颜见远不满萧衍篡齐,不食发愤而死。子颜协乃湘东王(梁元帝)僚友,颇长于经学,曾撰《晋仙传》五篇。(均详见《梁书》,卷五十《文学·颜协列传》)协子之仪和之推皆传家学。梁末动乱,颜之推辗转入仕北齐,齐亡入周,终至仕隋。(详见《北齐书》,卷四十五《文苑·颜之推列传》;之仪则见《周书》,卷四十;兄弟二人亦合见于《北史》,卷八十三《文苑列传》)之推名著之一即《颜氏家训》,在北齐时生有思鲁、敏楚二子。思鲁以儒学显,唐太宗为秦王时之记室参军,师古即其子。自曾祖颜协以来,颜氏一直以文、儒见称于世,列入文苑中人,师古也曾为太宗早年的敦煌公府文学。但师古另外又以“尤精训诂”见称,他注《汉书》的工作甚受其叔父颜游秦所影响(游秦著有《汉书决疑》十二卷,即为师古所本)。师古于贞观中完成《汉书注》,实与家学素养有关,故能立被见重。师古两《唐书》均有传(《旧唐书》,卷七十三;《新唐书》,卷一九八,列入《儒林列传》),详略互见。
[41]例如,劳干曾在1957年发表《史字的结构及史官的原始职务》一文,开章即引许氏言,而作句读云:“史,记事者也,从右,持中,中正也。”由于标点似有错误,故引起其推测上的错误。他将“中,正也”合为“中正也”,遂使其联想到“无形之物”,甚至误解江永、章太炎之说,谓“认为史字所从仍是中字,但不是‘中正’的,有江永,而章太炎推衍其说”云云。按其所引江、章二文,二人盖就“中”字作解释,应无认为“中”是“中正”之意,劳氏有曲解之嫌。劳氏对其自己为何将“中,正也”断为“中正”,“中正”究何所指,本身反而没有解释,颇令人讶惑。该文既有误会许慎之嫌,又有曲解江、章之意,从而强附“中”乃指弓钻,全文可待商榷处实颇多(该文收入杜维运等编《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一》,页30~40)。1963年戴君仁发表《释“史”》一文,就劳文的基础上再推,竟云:“史字从中,许说是中正之意。史官的态度,应当中正不阿,这种意义很好,可惜造字时的用意,却不如此。这是道德观念发达以后,才有史从中正之说。……”(收入同上集,页17~29)斯则“中,正也”变为“中正”,“中正”意指“道德观念”矣,沈刚伯复于1970年发表《说“史”》一文,再度蹈劳、戴二人说,谓“这种手持中正之说,当然是受了‘允执厥中’的影响;如此进步的政治思想绝非远古初创文字的人所能有的”云云(收入同上集,页7~16),是则“中正”又变成了“政治思想”。此其间,李宗侗发表《史官制度——附论对传统之尊重》一文于1965年,对此诸说似乎有所检讨,但终究仍坠入批判许慎“以中为正实在错误。因为中正是表示无形的对象”此一陷阱之内(收入同上集,页65~109)。迄至在其《中国史学史》一书之中,仍本是说断言“许君释中为正,象无形之物,去古人心理过远”(该书据台北,华冈出版有限公司,1979年12月新一版,页2。其《自序》则写于1953年)。李氏该书若底成于1953年以前,则劳、戴、沈三人皆承其说而讹谬者也;讹谬既成,故李氏最后发表上文仍未有检察于此者。徐复观先生于1977年发表《原史——由宗教通向人文的史学的成立》,治学方向不同于上述诸人,也更正了许慎“中,正也”变为“中正”之误,不过仍然云:“‘中正’是记事时的态度。……这可以说是许慎对史的了解及对史的要求。”(收入同上集之三,页1~71)虽由“道德观念”“政治思想”进展至“记事态度”,但仍是因“中正”一词联想而生的“无形之物”也。诸人所言,恐不易成立。
[43]详见本书第八章第三节。
[44]王导疏参见本书第九章第三节,《中庸》语见《四书集注》第二十九章,(页26),温峤疏见严可均校《全晋文》(卷八十,页5B)。至于曹丕兄弟,可参丕之《典论·自叙》及植之《与杨德祖书》。
[45]曹氏兄弟这方面的文章极多,无虑一一分析。曹植曾撰《辨道论》(见丁晏编《曹集铨评》,卷九,台北,世界书局,1962年4月初版,页155~159),讨论自传说为岁星降生以下诸种神异问题,至于他当代的左慈、甘始、郗俭诸方士的神秘行为;并曾以郗俭等做试验(俭善辟谷导引,植绝其谷百日,躬与之寝处,俭仍行步起居自若),始提出结论。曹植最后是归结于人的体质及劳养之问题,表示仍不可信,谓“家王(曹操)与太子(丕)及余兄弟,咸以为调笑,不信之矣。”曹丕《典论·论郄(郗?)俭等事》亦引植此文畅论这类事情(详见严可均校《全三国文》,卷八,页5B~7B),结论亦同于其弟,并笑刘向等云:“古今愚谬,岂唯一人哉!”拙著《曹操父子的生命体验》颇述其兄弟试验方术之事及其结论(台北,《历史月刊》二十一期,1989年10月)。但兄弟二人感于社会人生之大我的破灭,转而追求小我之人生;然而终又因故友门人之突然逝世,痛感小我人生亦不能常存,即令小我人生虽降至“及时行乐”的层次亦不可得,对此最后的幻灭,只有诉诸方外游仙之想也。曹丕先后与吴质、王朗诸书,最可表达此感受。是则知好奇神秘之风,在魏晋以降复炽,显与人生消极有密切关系,初不论其人是否相信此类事迹也。
[46]曹丕此作见《五代史志·经籍二·史·杂传类》(《隋书》,卷三十三,页980)。丕之《典论》,颇多论史之作,《典论·自叙》亦自言毕览《史记》《汉书》,则曹丕亦深于史学者也。张华《博物志》、葛洪《抱朴子》、干宝《搜神记》诸书,类引曹丕言神志怪之说,显然有承受之处。
[47]参见《法言》(台北,世界书局,新编诸子集成,1978年7月新三版)《重黎篇》(卷十,页28)及《君子篇》(卷十二,页39~40);前者论“神”,后者论“仙”。
[48]详见《法言·君子》,卷十二,页38。
[49]《搜神记》之序,本文引自《晋书》,卷八十二《干宝列传》,该序文字略与世界书局所据之《百子全书》新校本异(1982年9月七版)。此新校《搜神记》的内容,已非昔日原本,但其条述诸事,尚可印证原序及本人正文所言。
[51]王韶之系出琅邪王氏,曾祖廙乃王导从弟(详见《晋书》,卷七十六《廙传》)。韶之撰晋史,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王珣乃王导曾孙,廞亦王导曾孙,珣之从弟(详见《晋书》,卷六十五《王导列传》,《宋书》,卷四十二《王弘列传》及卷六十三《王华列传》)。是则以《晋安帝阳秋》博得“后代佳史”之誉的王韶之,是自书本家劣迹也。及至宋世,珣子弘、廞子华掌权用事,韶之惧为所陷,但弘等却抑其私憾而不害之,两为宋文帝所嘉(详见《宋书》,卷六十《韶之本传》)。此事表示双方皆尊重事实,并尊重史家之存实也;而宋文帝亦有意表扬此风。
[52]详见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今多已收入《后汉书》为代序,另裴松之奉诏继何承天修国史,但未及撰述而卒,其曾孙裴子野立志继承,遂有《宋略》之作。是则宋修国史,松之贡献似不多(详见《宋书》,卷六十四《松之传》及《梁书》,卷三十《子野传》)。刘宋国史之撰,实以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爰为主,尤以徐爰用力最大(详见《宋书》,卷九十四《爰传》)。沈约之能快速完成《宋书》,实因徐爰等人已奠好基础(《二十二史札记》,卷九《宋书多徐爰旧本》条已曾讨论);至于沈约之评论,详见其《宋书·自序》(卷一〇〇,页247B)。
[53]子显附见《梁书》,卷三十五《萧子恪列传》,慰祖事见《南齐书》,卷五十二本传。
[54]松之曾因私碑“有乖事实”,寡于“取信”,建议禁裁管制。其最终之目的,盖以碑铭为史料重要来源之一,为将来论证之基础,欲“使百世下,知其不虚”,则必须维持其可信性也。故知松之亦有识于实证定论之旨。详见《宋书》本传,卷六十四,页172B。
[55]裴松之生于372—451年(晋简文帝咸安二年至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臧荣绪生于415—488年(晋安帝义熙十一年至齐武帝永明六年),萧子显、崔慰祖皆后于荣绪,何之元则为南朝末叶史家。之元撰《梁典》,其序即细述分期之意和引用荣绪的名言;详见《陈书》本传,卷三十四,页45B、45C。
[56]见《晋书·苻坚载记上》,卷一一三,页301B。事在381年,前秦建元十七年,东晋孝武帝太元六年,约在孙盛书桓温之败,习凿齿被陷入秦之时代也。追录事详见《史通通释·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59。
[57]详见《史通通释·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58。
[59]崔鸿之表和魏收之评,详见《魏书》,卷六十七,页154B、154C。按崔鸿约在500年开始研撰,506年稿成九十五卷,至522年购得常璩书,然后得以完成。崔鸿于孝昌(525—527年)间卒,书迄未发表,是则二十余年之间,其书始成也。生前不敢显行其书的原因,鸿已自述,行径殆如陈寿当年。崔光早已在523年卒,崔鸿岂得挟伯父声威?若其书真有大谬,执事者岂遂因崔光故而不论之?魏收谓此书“多有违谬”,所举者亦不过年代差异者三例而已。是则魏收应有厚诬之嫌。
[60]详见本书第十章第三节。
[61]《魏书·自序》见卷一〇四,页235C;《前上十志启》,见页1。
[62]详见《贞观政要》卷七,页7B~8A。《通鉴》系此事于贞观十六年四月壬子(卷一九六,页6175),并加“太宗曰:‘诚然!’”一句。台北,“中华书局”明校本,1979年7月台三版。
[63]《资治通鉴》将此条系于十七年七月(卷一九七,页6203)。《唐会要》(台北,世界书局,1968年11月三版)《修国史》类,谓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奏上,初由褚遂良读之,太宗感动,仍遣编之秘阁,并赐太子及诸王各一部,京官三品以上欲写者亦听(卷六十三,页1092)。是则《政要》殆系二实录勅撰之始,《通鉴》则系其成书之时。
[64]见《隋书·高祖纪下》该年五月癸亥条,卷二,页38。